父母遗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知识 2025-09-02 5
今天给各位分享父母遗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父母遗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进行详细列举解释,一起来了解下吧!
  1. 住房公积金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2. 婚后公婆去世,公婆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住房公积金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共同财产。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为中国内地的一种用于住房的社会福利。它属于职工基本福利“五险一金”中的“一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以及装修自住住房。缴存分为两部分,即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和所在单位缴存部分,两部分数额相等,均汇入个人账户;缴存之后全部归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并设有个人住房公积金专门个人账户。个人缴存比例不低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较商业贷款利率低。但职工在缴存公积金期间,非《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所明示的原因外,不得提取公积金。

因此,根据以上规定可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一起看一下法条。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1063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要知道,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是一方通过工作所取得的劳动报酬部分以及工作所带来的金钱补贴,法律层面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

婚后公婆去世,公婆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无遗嘱遗产,按顺序人来继承,继承顺序是,你公婆子女,你公婆父母,如果公婆父母也去世,则由公婆的兄弟姐妹来继承,公婆兄弟姐妹去世的,则由子女继承。由此可见,继承遗产跟媳妇没有一毛钱关系,想要分得遗产,首先得让你丈夫先继承遗产,只有他继承遗产了,所得遗产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你丈夫也可以放弃继承权的。无遗嘱遗产的继承,在子女多或者死者兄弟姐妹多的情况下非常麻烦。

如果公婆没立遗嘱,他们的财产就是共同的财产,他们的所有子女都有份,如果想继承,别的兄弟姐妹聚齐去公证处,写一份自愿放弃财产的证明,签字按手印,有一个不同意也不行。在一个人继承后有了公证书,才能到房管所进行过户手续。其中还可能要你公婆父母的证明,如果死亡,去派出所开死亡证明,因他们也是财产的继承人,得走这一个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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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个问题不能一慨而论,要具体分析,依照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的规定,可以分以下两种情形: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

依照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结合本案所述,依照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第四款一般情形下,公婆去世后,在夫妻财产没有书面约定分别所有制情况下,其遗产应当属于共同财产。

二、属于一方财产的情形

依照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结合本案,依照我国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结合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如果有遗嘱,则只能是遗嘱指定人的财产,与其他继承人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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