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试用期

法律答疑 2025-09-03 3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试用期的一些知识点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1.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也要约定试用期吗?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也要约定试用期吗?

你好,很高兴看到你的问题。

非全日制用工模式,一般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为了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互相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劳动合同试用期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它是合同的约定条款之一,应该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试用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相挂钩,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四、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五、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或者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六、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对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调岗的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合同;劳动者也可以随时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并且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笔者在这里简单回答一下此问题:

1,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之间的区别。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到七十二条规定非全日制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每天工作时间不超四小时,每周不超24小时,一般是指兼职或完成某一指定劳务工作量,劳动法规定不得约定试用期的,因为非全日制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当然也就不存在试用期了,全日制,顾名思义,全天候工作,用人单位为了了解劳动者的工作技能,劳动者为了适应用人单位环境等,双方互相了解的一个考察期,进而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说白了就是一个是正式合同工,一个是临时工,全日制约束比较大,非全日制就显得比较自由,想干就干,不干也没人约束你,当然其间的福利待遇也是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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