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怎么强制性迁出户口(离婚后怎么强制性迁出户口呢)
户口怎么办,离婚后可以强制迁出孩子户口吗?
父母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以在对方不配合前提单方到子女户籍派出所,申请迁走孩子户籍。各部委《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
一、关于户口分立、迁转: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强制迁出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你的问题确实很棘手,只怪你在买房的时候没有把户口问题加进购房合同里面。
现在关键是看小孩父亲名下有没有房产,如果有,他可以迁走,如果没有,根据我国的户籍制度,如果原房主无处落户,派出所无权强制执行。
如果他名下有房产,他不想迁,如果你想诉诸法院,也很麻烦。因为目前户籍管理属于公安部门的行政管理,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法院通常不受理二手房交易中仅以户口迁移为诉讼标的的案件。而公安机关在处理户口纠纷时,又受到户籍政策的限制。比如,该房屋是卖方的唯一房屋,没有其他的房屋可供迁入户口,则无论买方理由多么充分,公安机关都无法将卖方户口强行迁出,买方户口也就无法迁入。
除非小孩的父亲愿意迁户口,否则按照正常渠道很难办理:法院不能直接对户口迁移作出民事判决;现有的户籍管理政策存在漏洞,难以应对房屋转让过程中产生的户口问题。
你的办法只有两个:如果小孩父亲名下有房产,你恳求他迁走;采取其他“特殊”手段。
正常的行政法律手段是没有什么办法的。
从道理上说,既然双方签有迁出户口的协议,但是似乎可执行性不好。“全款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须将小孩父亲户口迁出”,这一条对你不利。既然全款已经到帐,要别人支付违约金,从哪里扣?应该把户口迁出作为全款到帐的条件才对。
建议:既然你们有协议,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如果无效就寄送律师信,尽量避免上法庭。虽然打官司证据是对你有利的,但是费神费时费力。
当事人想迁移户籍,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户口强制迁出申请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1、看是什么关系,如果是离婚的,可以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或是离婚证到派出所要求将其户口迁出,但只能是在他的户口有接收地点时才可以;也可以要求和他分户。
2、如果是其他亲属关系,家人关系不好,想让他迁出户口,应是在他成家后分户。
3、具体情况,请咨询所在地派出所。但想适用原规定要求派出所将其户口强制迁出,是不可能的了。A、现在提到的、和以前的规定有冲突:按现在的规定办;B、以前提到的、和现在的规定有冲突的:也按现在的办;C、以前提到的、现在没有提的:不能再办;D、以前没有提到、现在有规定的:按现在的规定办。
4、综上:按《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自2005年7月1日起,在上海不能再强制迁移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