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方在拆迁诉讼中就可以不提交证据吗
信访答复书意见递交法院,作为诉讼证据可以吗?
不能作为证据。答复意见是对信访事项,回复处理意见或结论。而证据是直接证实案件事实的书证材料、证言、调查询问笔录、勘验鉴定意见、电子数据等。
比如,你向信访局控告强拆违法、违规,现场的照片、录像、公安机关的勘验现场记录、调查询问笔录是证据,而信访局答复是否存在违规强拆的意见书不算证据,法院不能采用为证据,但可以将信访局的调查材料作为证据。
案外人不主动出示证据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向案外人调查收集证据,或者申请法院通知案外人作为证人到法庭作证。案外人不是案件当事人,其没有向法院提交证据的义务。如果案外人持有证据而不主动出示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向案外人调查收集,或者申请案外人出庭作证。
原告起诉时不提供主要证据如何处理?
《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虽然民事诉讼法规定不要求证据,但是《证据规定》中要求起诉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但是这个材料可以不是主要材料,只要能证明基本的事实就可以,不要求是胜诉的证据材料。
劳动仲裁开庭时,忘记提交某些证据材料,怎么办?
【每日讲法观点】劳动仲裁开庭的时候,忘记提交一些证据材料了,这事确实稍微麻烦一些,不过对最终的结果影响应该不大,可以开庭结束后与仲裁员沟通或者在向法院起诉的时候提交该证据。
仲裁庭结束后,与仲裁员沟通
对于影响案件基本事实的证据,虽然经过了举证期限,在庭审中也没有向仲裁庭提交,但是如果并不是故意为之,仅仅是一时疏忽,庭后与仲裁员进行沟通,仍然可以提交。
要知道,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的裁决不服,完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劳动仲裁的裁决虽然具有一定的意义,但并不一定是最终生效的裁决,对于影响劳动仲裁裁决的证据,仲裁员一定会谨慎对待。
如果仲裁员联系不上,或者不愿意采纳庭后提交的证据,可以写一份书面的说明、并附上相应的证据,通过挂号信的形式邮寄给仲裁员。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仲裁案件都是要仲裁前置的,必须要先经过劳动仲裁之后,一方对劳动仲裁的裁决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对于劳动仲裁的裁决,如果确有证据证明与事实不符,或者相关证据能够推翻对方的或者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法庭必然会予以采纳。
所以由于自己的疏忽,而在劳动仲裁阶段未能提交证据,并不必然导致案件的结果对自己不利。
总结
不管是劳动仲裁还是法院开庭,都有规定的举证期间,如果没有特殊事,由双方当事人都应当按照规定的举证期间提交证据。因客观原因确实自己无法收集的证据,可以申请仲裁庭或者法庭进行调取。
而像题主这样由于自身疏忽,在劳动仲裁阶段没能提交证据,而此证据又影响着案件基本事实的认定,原则上即使是开庭结束后,仲裁庭也会对该证据予以考量,组织双方重新开庭质证。即使仲裁庭对该证据置若罔闻,仲裁裁决并不必然发生法律效力,一方不服完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没有证据的案件就一直挂着吗?
如果没有证据的案件,通常会被搁置或挂起,直到有新的证据或线索出现。这意味着案件可能会一直悬而未决,直到新的证据被发现或者被认为不可能再有更多的证据出现。
在这种情况下,案件可能会被关闭,除非新的证据或线索重新打开了案件。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案件没有证据,调查人员仍可能继续调查,以寻找任何潜在的证据或线索,以便解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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