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一个月离职提前几天(不满一个月离职提前几天离职)
员工离职必须要提前1个月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离职,需要提前30天通知企业,并做好离职交接。
因此,员工离职提前30天通知,是有法律规定的。
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主要有三个原因:
1、义务和权利对等原则
和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后,员工享有工资、福利等权利,法律依法保护。但是,如果只有权利没有义务的话,那企业的管理根本无法持续下去。因此,员工需要遵守相关的义务。而离职就是一项重要的义务。
2、保障企业的权益
试想一下,如果员工离职很简单,口头通知就可以离开,甚至不用通知就可以离开,那企业将要蒙受多少损失?
企业无论是招聘还是培养员工,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比如,一些基础的岗位,可能只需要比较短的时间,就可以招到合适的人,但是,对于一些高端岗位,就是一个月以上甚至更长的时间。因此,一个月时间,是比较适中的。
3、让彼此有一个缓冲的时间
其实,法律这样规定,也是为了给彼此一个缓冲的时间。
比如,当你要离职的时候,有这一个月的时间,你就可以不用太着急去找工作,你可以去找工作,还有工资拿,还可以交五险一金,这样你的经济压力不用那么大。
对于企业来说,它也可以在你离职的这段时间,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也能找到合适的人才来顶替你!
现实中,是可以协商的
当然,并不是说一定要30天后才能离职。这个需要你跟公司去商量,才能有一个结果。
1、如果你急着上班,那你可以跟领导商量
离职这个事,最终还是由领导来决定的。
如果你确实急着去新公司上班,那你可以跟领导商量,让他先让你离职,后续的工作交接,你也答应他,一定妥善安排好!
我相信,只要你跟领导关系好,他一定会答应你的。
2、催促人力资源快点招聘人
不管怎样,对有些领导来说,只有招到人,才会放你走。因此,你要催促人力资源赶紧招人,等新员工入职后,马上交接,这样你也可以不用等30天。
不管怎样,还是要以现公司的工作为主,做好交接,跟新公司商量一下,如果确实不能快点入职,那就一个月后。
相信通过协商,一切都会好办!
首先,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本身就是个误区。《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公司提出跟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否则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而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提前提出离职申请,待领导审批通过,办理好相关交接工作,即可完成离职。
其次,只有《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注意提前通知的时间只要3天即可,而不是30天。
也就是说,员工一旦认为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或工作内容等不适合本人,只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这个“通知”,并没有要求书面形式,口头通知也是完全可以的。员工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后,如果与公司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规定,离职应提前1-3个月通知公司,否则视为违约,那就要提前通知公司,否则,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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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三哥的看法:要求员工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合情合法。
我一直在私人企业工作,公司有相关的离职管理制度。要求员工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公司进行招人和岗位交接培训工作 满足一个月办理接除劳动合同,结算工资等手续。
实际管理工作中我遇到过三种情况:
一,是申请辞职不到一个月的,公司根据岗位实际情况,用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办理手续。
二,提交辞职报告后,三,五天就自行离开公司的,我们会和他沟通解决问题。
三,直接旷工三天自离了,我们会按照公司出勤管理制度,对他进行三天旷工的处罚。也会一个月后办理手续。
现在,国家非常重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部门对有争议的劳动纠纷会积极协助调查解决。
我建议员工能够遵守所在单位的管理制度,正常交接工作,办理有关手续。确实有特殊情况的 ,最好和领导或人事部门打招呼,做好事前协调沟通工作避免产生麻烦。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我是滴水之恩,欢迎有想法的朋友指点评论关注。
关于这方面的有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
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