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有诉讼时效吗

法律答疑 2025-09-13 3
大家好,关于不签劳动合同有诉讼时效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不签劳动合同有诉讼时效吗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 公司要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法么?
  2. 劳动争议最新诉讼时效规定?
  3. 已签订劳动合同,但因公司欠薪,劳动者将其起诉,原审认定超过时效不支持,该怎么办?
  4. 劳务合同期限的法律规定?
  5. 签订劳动合同后,期限5年,可以提前主动辞职吗?
  6. 用人单位强制要求员工与企业签订协议,不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公司要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法么?

1、劳动合同期限是任意约定条款,法律不强行干涉,而且目前流行的就是一年期合同。劳动合同法强行推广长期合同,但那也不禁止短期合同。

2、竞业限制条款目前没有全国性的法律法规,有些地方有地方法规,建议你咨询当地律师。从公平的角度考虑,企业必须为此支付补偿,但法律没有禁止企业在日常支付工资时预付补偿。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生效后,就有明确规定了,企业不能在日常工资里预付补偿。

3、社会保险是法定的,劳动合同就算不写也是要依法办事。这个就不关键了。

4、虽然劳动部和地方政府都推广标准合同,但法律不禁止企业自己设计劳动合同文本,只要内容不违法,用什么格式都行。

劳动争议最新诉讼时效规定?

    发生劳动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但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程序,应当先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已签订劳动合同,但因公司欠薪,劳动者将其起诉,原审认定超过时效不支持,该怎么办?

劳动争议案件法律时效从案件发生之日起,即欠发工资的第二个月起。为一年。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此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否则即过时效,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首先对您的遭遇深表同情。

个人认为,如果一审认定超过审诉时效,就是再审诉也没什么意义了。

所以,如果数额不是太大的话就算了,好几年的事了,还不如再找份新工作,重 新开始。

如果数额较大,而您又感觉咽不下这口气,可以在当地找个律师,换一个起诉方式来追回您工资。

现实生活中,大部份打工者为了保住工作,都选择了过一天算一天方式,寄希望于老板自已改正错误,结果到最后超过了审诉时效。

所以,当我们认识到自已的权益受到伤害时,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提出申诉,以免自已的权益无法得到保护。


劳务合同期限的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法》对劳务合同签订期 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1、劳动合同签订的期限一般都是双方约定,法律没有具体规定。

2、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签订劳动合同后,期限5年,可以提前主动辞职吗?

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提供理由,也不需要单位批准,30天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单位,不需要提供理由,也不需要单位批准,3天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离职后,失业期间可以自己缴纳社保也可以不缴纳社保,到新单位工作后由新单位继续缴纳社保。社保缴费时间按照单位或者个人实际缴费月数计算。

用人单位强制要求员工与企业签订协议,不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须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分试用期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种。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1.员工在同一单位工作满十年,单位与员工续签的合同只能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即使签订为固定期限合同的表现形式,实质上仍然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这点小伙伴们注意。2.员工在同一单位工作未满十年,对于合同签订是固定期限还是无固定期限的,单位有决定权。3.员工在同一单位工作未满十年,单位与员工原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已经到期,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员工继续工作超过一年,视同已定立无固定期限合同。4.《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连续二次签定固定期劳动合同,第三次必须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否则用人单位应从应当签定之日起支付二倍工资。

此得出,你单位是否违法,你及同事权益是否受到侵害,需要比照以上条件予以判断。如需要后续帮助,可使用讨公道智能司法网的自助功能。

不合法。公司这么做显然是想规避法律责任,降低用工成本。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一般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也正是因为辞退处理员工要有法定理由限制企业的用工自由,所以企业才会让员工自己出具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那么哪些情形的员工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上情形的员工提出要求,企业就必须跟该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拒绝。

那么像这位提问朋友说的公司要求员工出具不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这么一则书面说明或者承担显然是企业在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表现,这种书面说明也是无效的。员工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还是必须签的,否则便剥夺了员工的基本劳动权利。

如果员工不想在这种企业继续做下去了,可以该声明排除了劳动者权利,免除企业法定责任为由,认定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强迫员工放弃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当然无效,员工要注意保留证据和及维权,例如,企业威胁签订协议的视频或录音,签订违法的协议,已经签订的满十年来的劳动合同,员工联名反映问题的情况说明等,这些将来可以用来推翻所签订的放弃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协议,证明是被迫的举证材料。

既要保住工作,又不能马上解除劳动合同,所以面对单位这种做法,只能留一手,最大化自己的利益,懂得保护自己,也是无奈之举,如果魄力大,不想干了,直接举报或通过仲裁委员会判决违法,痛快了,工作也没法继续了,权衡利弊处理吧。

签订的这个协议是无效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相关协议应当认定无效。

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后要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本人不愿意或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支付经济补偿金后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而企业强迫员工签订的协议并不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还以胁迫手段签下这类协议本身在侵害员工的权益。

员工可以仲裁或诉讼请求判决该协议无效。

但是,在劳动仲裁或诉讼中,员工应当对受到的欺诈、胁迫的事实进行举证。主要是公司在胁迫时的录音和同事证词等。如果不能举证证明该协议存在胁迫的事实,那么就只能遵守这份协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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