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让加班不加班的后果

法律答疑 2025-09-18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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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果老板明确表示不给加班费,员工拒绝加班并导致公司损失,员工还要赔偿公司吗?有何依据?
  2. 如果领导总是喊你无偿义务加班你们愿意吗?不答应是不是就要走人了?
  3. 领导没事让我们强行加班,请问大家怎么看?

如果老板明确表示不给加班费,员工拒绝加班并导致公司损失,员工还要赔偿公司吗?有何依据?

员工不需要赔偿公司,加班、加点费习惯称加班费,加班加点不给加班费肯定违法。

根据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此劳动者享有如下的加班加点费:

1、8小时外加点费。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每天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2、休息日加班费: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200%的工资

4、法定节日加班费: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300%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加班费,劳动者首先应与用人单位协商沟通;也可以拒绝加班;

甚至凭借此理由解除劳动合同走人,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领导总是喊你无偿义务加班你们愿意吗?不答应是不是就要走人了?

无偿义务加班如果加班天数较少的话还可以接受,但是如果天天都无偿加班,或者一周三四天,这个就肯定不能接受的。有些领导脾气大,压榨员工,少数人不答应加班那可能就要被解雇;但是如果反对人数较多,并且有人跟领导反映得话,这种事还是有商量余地的。其次,如果真的无条件压榨员工为什么你不换个地方工作呢?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乱罚款,无偿加班,是违法的,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加班费以及被克扣的工资。如果领导太过分,态度很强硬,那么可以走法律程序。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追讨两年前的加班工资,但是需要劳动者承担全部举证责任。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领导没事让我们强行加班,请问大家怎么看?

第一,加班是自愿,不存在强迫的前提,所以,你可以拒绝加班第二,领导说不加班就写辞职报告,你也可以拒绝第三,领导以此为由,说你不服从安排,你就可以要求领导出具书面的警告信或者是辞退书,直接拿去仲裁,要求经济补偿金或者是恢复继续履行劳动关系第四,你现在去告他,估计没有实际的证据,很难第五,吵架的时候,也很有多难听的话,难道你都要根据吵架的内容去干这样的事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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