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几天向单位提出?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
不需要。《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必须提前30日通知,那就要看当地的地方性劳动法规中是否有规定或劳动合同中是否有约定,没有规定或约定的双方都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有规定或约定的按照规定或约定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点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单位无须提前通知不续签,但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你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障金。如果单位未按时办理上述证明,视为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应当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扩展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吗?
您好楼主,其实这个可以这样理解
如果是你在公司要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告诉公司,他们好交接你的任务和找人。
如果是你的公司想和你解除劳动合同,在双方同意公平公正的情况下可以马上生效,不需要提前一个月告诉你要和你解除劳动合同。
不过如果无故强制和你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告他们给你最少三个月的补偿。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企业提出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另外一种则是个人提出要接触劳动合同的,针对这两种情况,都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一般来说不过是企业还是劳动者都需要提前30天内,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对方的,但是也有例外,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况,就可以不用提前30天告知便可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企业可以及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劳动者以欺骗,虚假证明材料,故意隐瞒企业的行为入职的,企业可以即使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有出卖企业商业秘密,严重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的,企业也可以及时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确定不适合该岗位且不服从企业合理安排的,也可以及时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除了上述情况,一般企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都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势告知劳动者,并给予一定的补偿。
二、劳动者可以及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企业违法《劳动法》规定,不合理对待员工,严重损害劳动者利益的
2.没有安全措施,让员工从事下井等严重可能危及个人生命安全的。
当然在一般的小私企,如果你想解除劳动合同,写个辞职报告,和领导协商一致,如果领导允许你就可以及时解除劳动合同,如果领导不允许,那么你就提前30天提出辞职,到了30天便可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如果合同有最低服务期限,而你的服务期限未满的,那你就需要缴纳合同规定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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