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可不可以累计计算

法律答疑 2025-09-20 1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失业金可不可以累计计算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详细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1. 离职后失业金是否累计?
  2. 失业保险怎么计算累计?
  3. 失业保险可以累积计算吗?

离职后失业金是否累计?

小编认为,您所说的离职后失业金是否累计分两种情况分析:

第一种是,离职过,但是一直没有领过失业金,这种情况下,失业金是一直累计的;

第二种是,之前离职的时候,领过一次失业金,再次离职时,想再领取失业金,这种情况下失业金是不可累计的,之前领取过的失业金年限就会清零,自上次领取失业金之后的年限开始算起,且不能超过领取失业金的最高年限。

注: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

①城镇户籍职工(包括本市及外埠)失业保险待遇:

累计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不满5年的,也就是说满12个月的前4年每满1年,可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失业缴费超过5年的,按每满1年增发1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

②农村户籍职工(包括本市及外埠)失业保险待遇:

累计失业保险缴费每满1年(一个自然年正常缴纳12个月失业保险),发给1个月失业生活补助,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综上所述,失业津贴领取次数没有要求,但是领过失业津贴的年限不可以再次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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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失业金是否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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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中的一项重要的保险。为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一定的补贴。那么失业金领取的期限是多少呢?

因为各地经济水平的不同,缴费的失业保险的费用也不同,导致各地失业金待遇津贴不同,我们以北京为例来看一下:

(一)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四)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五)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虽然各地失业金的领取标准不一,但是最长期限都不得超过24个月。另外,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也就是说,上次失业没领完的钱可以在再次失业后接着领,另外,所谓的不超过24个月也仅仅是当次失业后领取失业金的最大期限,而多次失业也有可能导致领取失业金的期限叠加后超过24个月。你明白了吗?

失业保险怎么计算累计?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领取)为三个月;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

(六)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为十六个月。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中断不会清零的,下次失业时,可以合并计算的

失业保险可以累积计算吗?

可以

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同时,《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年限是可以累积的,即在其他单位之前缴纳的失业保险也是计入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的。

但是,如果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缴费时间将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在中国的社保体系中,失业保险的年限是可以累积计算的。

如果你在一个单位工作并缴纳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的年限是从你进入该单位的第一天开始计算的。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是可以累积的,也就是说,如果你在多个单位工作并缴纳失业保险,这些年限是可以合并计算的。

在失业的情况下,如果你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如没有重新就业、进行了失业登记等),就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发放期限和领取金额等因地区和政策而异,你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局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失业保险的年限可以累积计算,但是如果你在同一单位连续失业超过一年,那么你就不能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了。因此,当你失业时,应及时进行失业登记,以便及时了解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OK,关于失业金可不可以累计计算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关于失业金可不可以累计计算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