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如何提出

法律答疑 2025-09-22 2
其实北京市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如何提出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北京市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如何提出,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北京市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如何提出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1. 医疗事故鉴定要找哪个部门?
  2. 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的区别有哪些?
  3. 法院为什么在患者医疗损害因果关系明确的情况下,还要司法鉴定?
  4. 提交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医学会多少天开始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要找哪个部门?

医学会

医疗事故鉴定找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的区别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1. 启动次序:医疗事故鉴定在先,只有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才可以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2. 委托形式: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委托当地设区的市级医学会,再次鉴定只能委托所属省的省级医学会。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及层级性。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不受地域范围的限制,各鉴定机构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3. 鉴定程序: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医学会应当根据医疗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而司法鉴定是由鉴定机构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的过程中,遇有特别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的,可以向本机构以外的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进行咨询,但最终的鉴定意见应当由本机构的司法鉴定人出具。

4. 启动程序:医学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或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两种启动方式。前者属于行政鉴定,解决的是行政处理医疗纠纷中的专门性问题,即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问题和赔偿调解问题。后者属于自行委托的鉴定,其作用在于给双方当事人一个判定的标准。司法鉴定是独立于自行委托鉴定和行政鉴定之外的一种鉴定。目前根据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司法鉴定的启动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申请或法律服务机构申请,委托社会上依法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综上所述,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的主要区别体现在启动次序、委托形式、鉴定程序和启动程序等方面。

法院为什么在患者医疗损害因果关系明确的情况下,还要司法鉴定?

医疗损害因果关系的确定是很专业的,并非普通人的通常理解,而且确定责任不但要考虑医疗因果关系,还要考虑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甚至刑事案件的刑法因果关系,要确定具体责任,还要考虑医疗责任在最后危害或损害结果的参与度,这些都是很专业的知识,法官并不精通,因此,需要借助有专业知识的专门人员进行区分鉴定,所以,司法鉴定是必须的。

提交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医学会多少天开始鉴定?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就是说如果是现在申请鉴定,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应该拿到鉴定书。

OK,关于北京市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如何提出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关于北京市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如何提出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