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的法律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法律答疑 2025-09-23 2
其实申请执行人的法律权利和义务有哪些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申请执行人的法律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申请执行人的法律权利和义务有哪些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1. 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2. 什么是执行人责任和义务?
  3. 被执行人父母有没有协助执行义务?

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权利和义务,对外代表律师所,或者是执业许可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登记的法定主任,也可以是合伙人之间认为其管理能力突出而专门安排的职务罢了,是执行主任是合伙人之间选定的管理事务所某些事务的负责人。 律师事务所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

什么是执行人责任和义务?

您好,(一)被执行人的主要义务

1、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

2、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3、对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拘传。

4、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5、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该利息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二)被执行人的主要权利

1、申请执行人员回避,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执行。

2、可以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3、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人民法院就异议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被执行人对人民法院的罚款、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4、对人民法院作出的案外人异议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被执行人父母有没有协助执行义务?

没有义务!民事诉讼案件的判决决议只是对被执行人申请的司法行政拘留,而非是亲属家人共同承担的法律违约责任,违约是属于被执行人的个人行为。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有没有都不可以附带亲属来协助法院执行,亲属没有义务协助申请执行人来维护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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