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生产经营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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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犯了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会怎么判?
这就是一个数罪并罚的问题。
先判故意伤害罪。
如果是轻伤,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是重伤,判3—10年有期徒刑;如果伤害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为举例说明,我们选择一个重伤,判4年。
再判故意毁坏财物罪。
毁坏财物价值5000元、或毁坏财物3次以上、或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财物的,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毁坏财物“数额巨大”,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掌握5万元,判3—7年有期徒刑。为举例说明,我们选择一个毁坏财物数额巨大,判5年。
最后,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简单说,就是在上述两罪最高刑期以上,总和刑期以下,决定判处的刑罚。也就是在5年以上、9年以下,来综合考虑具体判几年。当然,还有例外情况及限制情况,例外就是数罪中有死刑、无期徒刑的,就要执行死刑和无期徒刑;限制就是,如果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数罪并罚后不能超过20年。如果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数罪并罚后不能超过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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