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到期单位解除合同怎么赔偿(合同没到期单位解除合同怎么赔偿N加一吗)
-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要补偿吗?
- 一方违约持续至合同到期能解除吗?
- 房屋未到期解除合同的处理方法?租房合同没到期可以终止吗?
- 合同未到期,单位要解除合同,请问补偿标准是N+1吗?
- 劳务派遣签合同没到期,单位解聘给补偿不?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要补偿吗?
谢邀。
题主的问题描述应该是指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答案是这种情况下当然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只有在用人单位提高或保持原劳动合同待遇情况下,劳动者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经济补偿金=终止合同前12个月本人平均工资✘2008年1月1日以后这段工龄的补偿(每满一年给一个月,满6个月不满1年,给1个月,不满6个月,给半个月)。
希望该回答能帮助到你,想了解更多,给个关注,转发,跟帖讨论。
问题的用词存在歧义,一般来说,劳动合同到期,则劳动合同终止,不存在劳动合同解除问题。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或补偿金,则需要根据解除的原因及程序等等认定。
这里主要将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经济补偿问题。
很多用人单位或个人都认为,劳动合同到期,双方的权利义务自然终止,职工就不能向用人单位要求任何赔偿或补偿,用人单位也无需给予任何补偿。
但是,劳动合同法毕竟是一部以维护劳动者权益为核心的法律,以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有着不一样。劳动合同法在对于劳动合同终止时的补偿有着特殊规定。
劳动合同的终止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经济补偿金则规定在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所以根据该规定,只有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是劳动待遇维持或提升的这种情况下,否则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感谢邀请: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补偿吗?
答案是:肯定的需要补偿的。
劳动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情况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在劳动合同期满之后,用人单位没有维持原劳动合同或者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报酬)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则需要对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实际工作年限进行补偿,比如你在原单位工作满两年,劳动合同到期,原单位没有按照原劳动合同或者提高原劳动合同条件报酬的,原用人单位需要补偿你2个月的工资,每工资一年需要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如果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与你续签劳动合同的,但你任然在公司工作的,公司应该付你双倍的工资。你可以保存公司的工资往来记录,公司厂牌等,可以证明你确实在原单位上班情况的证据,可以在一年之内向法院提出诉讼。需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不能超过1年。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以上图片来源于网络!侵权必删!!!
朋友您好,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是可以向公司主张要求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要求及经济补偿金标准如下:
1、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的,该劳动合同终止。所以这里应该是劳动合同终止而不是解除。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员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除非公司维持或者提供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外,员工不愿因续签外,那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公司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就是说,你的劳动合同比如说5年,到期之后,除了公司给你续签你不同意之外,如果公司不提续签就这样合同终止了,公司是应该给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是公司提出续签你不同意,公司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了。
2、经济补偿金标准。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年限进行计算的,工作每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这里的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举例说明,如果你工作了5年,就是支付5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3、劳动合同终止、解除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其他情形(详情见图片)
注意事项:N:代表工作年限
N+1:是指劳动者不存在过错被公司解雇,那么公司并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公司就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待通知金。
2N:是指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需要支付2倍赔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则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项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注:劳动合同期满的)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从上述法律规定事实包含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指用人单位同意续订且续签的劳动合同的条件与原劳动合同相同或者更高的,此时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则用人不用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第二种情形是指用人单位同意续签,但是却降低工资待遇等条件的,此时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用人单位仍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感觉回答不错,请记得点个赞哦☺,如有法律问题可以点击关注并私信我。
一方违约持续至合同到期能解除吗?
如果出现的情况属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而且是可以免责的。
(一)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二)具备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条件。只要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只要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即可:
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2、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3、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5、乙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房屋未到期解除合同的处理方法?租房合同没到期可以终止吗?
合同是甲乙双方的约定,正常情况下,甲乙双方想在租期内解除合同有两种方法,一是另一方违约如乙方从事非法犯罪活动,破坏家具家电并拒绝赔偿,逾期交租或者甲方逾期交付房子,产权纠纷等,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追究违约方责任。二是协商解除合同,互不担责。
一般来讲,签订租房合同就会涉及相关的条款。房客如果没有违反合同规定,作出损害房东利益,转租等行为。房东想要提前解除合同主要靠双方协商,双方约定好解除合同时间并做好租金上的补偿协定。
你这里说的房屋合同没到期是说的租客还是房东。
房东租给租客的房子合同没到期,你需要解除合同就要考虑到租客的情况,与租客商量一下,给租客合理的找新房的时间一般租客都会同意的,而且您也要支付退当月房租和押金的。
如果是租客在租房合同没到期的情况下需要提前离开,一般情况下只需要退还押金即可。
合同未到期,单位要解除合同,请问补偿标准是N+1吗?
合同未到期,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相应的赔偿,一般是2N。
实际上这种情况属于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
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应该支付一倍的经济补偿金,这就是N。
N+1是什么情况?N+1实际上是依据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用人单位理应提前30天告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没有提前30天的,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主要包括三大类情况: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可以说,其他情况均不适用+1。
劳务派遣签合同没到期,单位解聘给补偿不?
单位将工作所需人工按总价付给劳务派遣公司,单位要的是完成工作,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对接的是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没有劳动关系,因此,劳务派遣合同没到期,单位解聘给劳动者没有补偿。可找派遣公司协商解决。
感谢邀请!我的观点是:要看单位解聘的具体原因,才能决定是否需要补偿。
其一,劳务派遣员工和以往的企业职工不同。如上图所示,派遣公司才是派遣员工的真正雇主。派遣公司和实际的用人单位之间通过用工协议,决定员工的具体工作。所以理论上,派遣员工被解聘,应该由派遣公司负责补偿。
其二,那么是否补偿,还要看解聘的具体理由啊。要是单位没有合法理由,单方面解聘员工,当然要给予补偿。我们国家的劳动法规定,职工每工作一年,需要补偿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其三,当然了,如果是因为员工泄露公司机密或者不遵守劳动纪律而被解聘,那么补偿的可能性就很小了。
谢谢邀请:你签的劳务派遣合同,主要是跟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如果是用人单位没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只有将你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来决定是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另派遣到其他公司。
你现在没说清楚具体是那个地方解聘你的。不过,只要合同没有解除,劳务派遣公司就得给你发基本工资。如果要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就要给你相应的赔偿金。注:劳务派遣公司就是你合同盖章的公司。不是使用你的公司,一切都要找签订合同的公司做决定。
谢谢邀请
劳动派遣属于三方发生的合同,劳动者、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在这个链条中有着各自不同的角色。
首先,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协议合作关系,双方签订服务合同,劳动派遣公司为用人单位提供特定方面的人员服务,起人员管理关系交由用人单位管理。
劳动者和派遣公司属于劳动关系,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此时的工作地点是非固定的,劳动者的具体劳动关系发生方按照派遣公司的安排而确定。
那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没有直接的劳动合同关系了,他们之间只是一种间接雇佣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发现劳动者不符合需求,或者这项工作完结,用人单位不是辞退劳动者,而是与劳动派遣公司的合作关系终止。
所以,单位解聘如果只是用人单位的行为,那么就不涉及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者只是回到劳务派遣公司去等待下一个工作机会。
如果是劳务派遣公司解聘劳动者,那就属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范畴了,也就适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感谢邀请!首先回答问题,合同到期都有经济补偿,何况合同没到期,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的!
首先明确一点,劳务派遣到没到期和劳动合同到没到期是两个概念。劳务派遣到期是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协议到期,派遣到用工单位的员工需要回到用人单位,重新安排工作,员工的工资仍然需要按月发放,由用人单位发放的。
所以,首先要确认一下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只要是有劳动合同在身,只要没有以下法律情形,用人单位没有到期解除劳动合同都有经济补偿!如果是违规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双倍赔偿金!
以下情形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承担经济补偿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以下情况下,用人单位也需要给劳动者补偿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欢迎大家留言讨论,喜欢我的回答不要忘记点个赞加个关注哦~,25年企业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实战工作经验,为你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