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离婚男方要给女方补偿(为什么离婚男方要给女方补偿钱)
离婚时,女方索要精神赔偿,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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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不合理要看案情,但不一定只是女方索要精神赔偿,现实中得到精神赔偿案件很少,简单分析一下:
1、婚姻法规定可以获得精神赔偿的情况是,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出现上述情况,多数都是通过起诉离婚,在离婚判决中都会适当多分财产,不会体现精神赔偿,因为精神损失程度和赔偿金额不好确定。
3、如果只是感情不合,双方矛盾激烈,那就不存在精神赔偿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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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房屋产权归女方,但却不给男方房屋价值一半的补偿款,法院可以拍卖该房吗?
如果法院已经作出判决,并已经生效,那么,男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查封涉案房屋,进行拍卖,所得款项部分偿付给男方,剩余款项归女方所有。
对女方而言,如果不认可法院判决,在收到法院送达的判决书后可以提起上诉,而不能盲目的不履行或逃避法院的判决。
可以。在法院判决生效还款期限的最后一天起,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期为两年,法院可对女方名下财产进行查封,扣压,冻结,拍卖,离婚后房产在女方名下,法院自然可以查封拍卖她的房产,扣除属于你的款项,剩余的钱还给女方。
根据题主的问题表达逻辑是,房屋判给了女方,同时要求女方支付男方一半的房屋款。
关于法院判决
这个是女方与法院直接的问题,如果女方不接受法院的判决结果可以继续走司法程序上诉。
女方不执行法院判决
这个女人要么不懂法,要么存侥幸心理,这个女方逾期不执行法院判决,也不上诉,法院会强制执行对房屋拍卖,拍卖后会将男方款项付给男方,剩余款项付给女方。如果房屋有溢价空间,女方就不划算了。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需要赔偿吗?
你好,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没什么争议,可以协议离婚,去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关于孩子抚养权:一般会根据双方的个人素质、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谁的条件更利于孩子成长分析的。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孩子10周岁以上的,还会考虑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关于财产: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均分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可以直接起诉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如果女方有以上这五种情况中的一种的话,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
《民法典》增加了“照顾无过错方原则”,该条文的设置为司法实践法院判决过错方少分或者部分财产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能够寻求更多财产方面的保障。“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在适用上,过错方应该存在法律规定的严重损害婚姻家庭关系的重大过错情况发生,进行诉讼时法院认定及财产分割方面,才能适用照顾无过错方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