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都是一年签吗(劳动合同必须一年吗)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一年一签好,还是一签好几年的好?
劳动合同签多久好要取决于站位在公司角度还是劳动者角度。
如果是劳动者角度的话其实签1年或者3年都问题不大,前提是建立在试用期工资不变的情况下,因为试用期工资可以发转正后工资的80%,所以如果工资不打折的情况下,当然越长约好了,如果说工资试用期工资会打折,那么则越短越好。
而对于企业方来讲,企业首先会从用工成本上去出发签的略长但不会太长,一般多见为3年或者1年零1天。
劳动合同签多久好要取决于站位在公司角度还是劳动者角度。
如果是劳动者角度的话其实签1年或者3年都问题不大,前提是建立在试用期工资不变的情况下,因为试用期工资可以发转正后工资的80%,所以如果工资不打折的情况下,当然越长约好了,如果说工资试用期工资会打折,那么则越短越好。
而对于企业方来讲,企业首先会从用工成本上去出发签的略长但不会太长,一般多见为3年或者1年零1天。
因为从劳动合同法的第十九条可以看出,
合同签一年以内的试用期最多一个月,如果是签1-3(不含3)年,试用期不得超过2月,如果是3年或以上,试用期最长可以是6个月。
所以签订1年零1天也是处于1-3年的范围内,可以试用2个月,也可以在合同到期后进行解除合同,这个期限比较灵活,对于小微企业灵活招人比较划算,解除成本低,试用期较长,性价比比较高。
签订3年合同的多为公司为了延长试用期到6个月,这样只要不转正都可以按照试用期发放80%的工资,还可以在试用期限内解除不合格的员工且不用赔偿,对于单位方来说,用工成本和风险都降低了很多。
所以企业结合自身情况签订1年零1天或者3年及以上都比较划算,劳动者则需要在签订合同时按照上述方法避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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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得根据你公司的具体情况和发展形势而定。
签订劳动合同的长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
第一,试用期。 我国劳动法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也就是说你招聘员工试用期,考察的期限是不一样的。
第二,根据公司的实力和公司的发展。如一般大公司比较喜欢签订三年或者五年的劳动合同。 因为大的公司一般都做好了中长期的规划和人力储备的计划,所以它会有一个总体的统筹,更看重员工的稳定性。 小公司则更趋于灵活性,主要以适合当前发展的需要为主。
第三。根据公司的性质和岗位的需求而确定。是长期需要还是短期需要。有的项目是阶段性的,有的是长期项目的,所以公司都会根据具体需要而确定人员。
第四,劳动者一般认为长期劳动合同,相对的工作比较稳定,公司有实力,而自己也能更好的作一个持续性的规划。
第五。我国劳动法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续订劳动合同,那就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签订长期劳动合同,还是签订短期合同,主要是根据企业的自身发展情况而确定,没有好坏之分, 只有适合不适合。
为什么劳动合同都是一年签一次?
如果劳动合同是一年签一次的话,那最多也只能签两次,就再也不能一年签一次了。
这是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单位第三次与员工之间签订劳动合同,就需要跟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
根据这一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是每一年签一次,那到第三次与员工之间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就不能再一年签了,而是要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了,否则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双倍的支付工资,这是站得住脚的。所以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说最多只能签两次的原因了。
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没有做特殊的要求的,完全是由单位根据自身的情况来决定,可长可短,只要保证第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与对应的试用期月份相一致即符合要求,所以,相当于说前面两次的劳动合同期限,是单位想怎么签就怎么签。
通常单位的操作情况是,第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时间比较短,比如说一年,这样员工在刚入职之后如果有什么不合格的情况能及时的在合同到期后及时地终止合同,不至于有更多的劳动纠纷产生。
而第二次签订的期限则要长一些,比如是三年,甚至5年、8年,这样是因为第一是单位已经了解了员工的能力,不存在要做进一步的考察,第二是为了避免到第三次续签时就要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一般还是对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比较忌讳的,能不签就不会签,所以就会在第二次的劳动合同期限上设限,以保证合规合法。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多久一签签多久,前两次由单位说了算,到第三次就要按制度来签订无固定的期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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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法吗?
劳动合同不能再一年一签。
在以往的实践中,用人单位用工往往喜欢一年一签劳动合同。原因主要是,先前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企业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一年一签劳动合同,可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风险。但是,这一做法在新法实施后将不再好使。
首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就意味着,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与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时提供的条件比原劳动合同约定的较低导致劳动者不愿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一规定是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与劳动合同解除在支付经济补偿金上的区别趋于淡化。因此,一年一签劳动合同的优势不在明显。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连续续签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再次续签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同意。这就意味着如果企业选择一年一签劳动合同,那么两年后,企业只有两种选择,要么选择不续签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后,与劳动者分道扬镳;要么选择续签劳动合同;选择分道扬镳,可能会使自己培养的员工流失,等于为他人做嫁衣;选择续签,可能面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由此可见,选择一年一签劳动合同,对企业来说是极不利的。新法实施后,企业应注意劳动合同期限的合理搭配。
二、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全。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2、要签书面合同,并且要求保留一份合同。现在有些单位用人很不规范,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也有的单位领导图省事。这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这样,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争议,就有法律依据。
3、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这一点往往被劳动者所忽略,有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员工。这种方法对用工单位来说,省事儿又省钱,可以不对劳动者负任何责任。
劳动合同法一年一签是否合法的问题是有点涉及面广的。如果合同双方达成一致性自原互利的的基础上签合同就属合法。如不情愿的基础上强行或者诱导签合同,那就严重违法违规了。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签合同的属于自动续签。国家对劳动者的保护是相当严格的。
劳动合同最先两年一签,国有企业两年一签后就是五年一签,过后就是十年一签后就是长期合同。一年一签可能在有些私企,做个形式而已,一般正规的私企也是按照劳动法签劳动合同的,包括五险一金,有些企业还是六险两金。一年一签不符合劳动合同规定,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