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有何特征(劳动合同有何特征?)
聘用制与劳动合同有什么不同?
聘用制与劳动合同存在较大差异。
1. 聘用制在雇佣方、受雇方之间建立了另一种合同关系,较于劳动合同而言有细节上的不同。
2. 聘用制中,一般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而是需要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福利不同于劳动合同;除工资待遇之合同上其他条款可能有所变化。
3. 聘用制与劳动合同的选择是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而定,如从事特定的工作类型,而劳动合同则更加普适,规定也更具法律约束力。
两者的使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聘用制和劳动合同两者都是常见的劳动关系形式,它们之间的区别一般如下:
1. 性质不同:聘用制是以用工单位的需求为前提,根据工作的需要,临时聘用员工的一种用工形式;而劳动合同是双方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 签订形式不同:聘用制一般不需要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用工单位只需与员工协商工作内容、工作期限和报酬等方面的基本事项即可;而劳动合同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签订书面合同并存档备案。
3. 工作内容不同:聘用制一般是为了处理短期业务繁忙的情况,需求量大、时间紧,为实现某项目标而设计的一种工作模式。而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内容一般是稳定的、长期的、连续的工作。
4. 员工权益不同:在聘用制中,员工的权益主要是工资报酬等方面的保障,而在劳动合同中,除工资保障之外,还需要保障员工的社会保险、工伤保险、退休金等方面的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聘用制在法律上的效力与劳动关系的确定有关。如当员工被证明与用工单位有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时,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具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用工单位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应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用工形式,并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什么有的一式两份,有的公司一式三份,有什么区别?
一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一式两份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有的公司要求三份劳动合同,一种可能是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要求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需要到属地劳动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提交劳动合同(到属地劳动用工备案或登记部门咨询一下就能知道他们是否需要)。 另一种可能是公司内部管理需要。前者必须准备三份,否则无法到劳动部门进行劳动用工登记或备案。后者,依公司内部管理情况而定,多出一份也属正常。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企业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企业合同一般情况下是指在厂场工作和还是在于公司这部分签与企业合同的都属于企业合同的。
在现行劳动合同中是在好多单位或者多部门都有一部分人有劳动合同制的,劳动合同制相对企业合同相对比宽广,企业合同和劳动合同是有区别的。
劳动合同是正式工吗?
劳动合同制员工是正式工的。
1、正式职工:是指在人事局、劳动局、民政局等职能部门办理过手续的职工。
被录用者一般实行学徒制或经过半年和一年的熟练期,学徒期和熟练期满,经考核试用合格才能转为固定工。
1985年以后招收固定工制逐步被劳动合同制所取代。
2、固定工:指1986年以前根据国家计划指标由劳动部门分配到国有或县以上集体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
以及1986年以前入伍,复员、转业、退伍后到国有或县以上集体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
3、劳动合同制工人:1986年中国用工制度改革以后招收的各类工人一般都是合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