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如何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如何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如果劳动者不愿意与单位解除合同,单位能强行解除合同吗?
根据多年的实操经验,第一合同到期公司有权利单方终止,前提是到期。但是你合同未到期,是需要协商解除,强行解除属于违法解除(工作年限1年补偿1个月*2)即使如你所讲没有违纪违法,公司就简单粗暴旷工开除你,你可以拿到1.5*2=3个月,这个是最大利益。
现在公司协商给你N+1=2.5个月。这中间有0.5个月的空间。
但是你要去一裁两审(时间成本接近2年)裁决或判决你胜诉的前提才能拿到最大这利益化的0.5个月,并且即使你胜诉你了,公司不执行,你还得走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
另外公司有手段下套让你违纪,结果是没有补偿。或者走不胜任工作,调岗等等(制定艰苦的考核标准)你自己也难受,你还没有主动权,公司解除你也是N+1(提前通知1个月,还只有N的补偿).所以综合评估,接受公司条件,让公司多给你一个月找工作时间,就多一个月五险一金,大家好聚好散,纠缠下去并不能利益最大化。为了一口气不值得。
什么是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
违法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指的是劳动者、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何种情形下可以和不可以解除和终止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若用人单位无合法理由辞退职员,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职员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单位若是已经没有了继续向职员支付工资的能力,那么是可以向职员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请求的,此时由于职员本身是不存在过错的,故此为了这些职员在离职后,依旧能在再次找到工作时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是需要按照规定向职员支付补偿金的。
如公司以欺诈行为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以欺诈行为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