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可是老公人不见怎么办(想离婚可是老公人不见怎么办呢)

法律观点 2025-06-24 1
想离婚可是老公人不见怎么办解析:
  1. 离婚后一直遇不见合适的那个人,后半生怎么过才好?
  2. 闹离婚,男方不管孩子,也不离婚,消失不见人怎么办?起诉什么?

离婚后一直遇不见合适的那个人,后半生怎么过才好?

离异的人再婚一定不能将就!就算暂时遇不到合适的人,也不能因为年龄或者其他原因随意的再次进入婚姻,更不要因为自己是二婚就降低择偶标准。

一次婚姻的失败,不代表以后的日子就不幸福,千万不要对婚姻产生恐惧心理,而是要理智的对待婚姻。首先应该弄清楚上一次婚姻失败的原因,从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认识到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加以改进。

如果有再婚的对象也一定要对此人做全方面的了解,比如品行,兴趣爱好,感情经历,等等……

婚姻美满,是一个人生活幸福的重要原因,任何时候都不能将就。有人说:“悲哀,不是孤单一个人,而是和不适合自己的人将就一辈子!”

婚姻需谨慎,应理智对待,更应该对生活充满希望!


你好,关于您的情况,估计很多人都会遇到,据调查得出中国的离婚率在30%,这个是一个很吓人的数字,当你走在婚姻殿堂的时候,就会有人走在离婚的路上,很同情你现在的遭遇。

首先你先从自身原因找起,在离婚后的日子里有没有身边的朋友介绍对象?如果有那么为什么都没有谈成呢?是不是你把标准定的高了呢,因为离过一次婚,所以害怕再次失败,那么对于爱人的要求就变的高了些。变的不愿意在讲究。

其次,离了婚,生活还要继续,是不是你还没有放下过去,没有真正的走出来,放不下,忘不了的状态,那么就很难再开始一段新的恋情。有一句话是我曾经说的,就是放不下过去,就是放不过自己。没必要让自己受罪。走出来是最后的选择。

最后如果真的没有遇到合适的人,也不要怕,人生,一个人虽然走的孤独,但是可以走的很快。希望你最终可以遇到新的爱情。

谢悟空邀请:第一次婚姻失败以后,大多数人再婚都会变的谨小慎微,总有一种“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感觉。这是一种正常的心理。

如果草率的找一个人再婚,她又怕重蹈覆辙,受到第二次伤害。所以,有些人在选择第二次婚姻的十字路口上总是徘徊,犹豫不决,找不到合适的那个人。

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学会忘掉过去的一切。在我的日记里,曾经写过这么几句话:“不要用泪水洗刷内心的忧愁,不要寻求无源的泉流,不要在道路上徘徊,不要把往事履以回手,假如你错看了生活,痛苦将是你唯一的报酬……”这句话就是告诫那些对再婚摇摆不定的人,要往前看,淡定现实,珍惜未来。

假如你真的遇不到合适的他,也不要气馁,更不能绝望。有合适的就找一个,没有合适的,我们要在生活中设计一个理想的他一起生活。以高昂的情绪面对一切,不论到什么时候,都不要降低自己的择偶标准,要做到宁缺毋滥。

有孩子,把孩子培养长大成人,终身守着孩子过,也不失为一种情调。如果退休了,也可以帮助孩子料理一下家务。独自一人或者随团到外面旅旅游,看一看祖国的大好河山,名胜古迹,这些都能愉快的度过后半生。

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离开了另一半就不能生存。今后,随着国家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越来越健全,养老院里也会处处充满欢乐和幸福。

首先感谢悟空问答邀请!

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岸边自然直,属于你的到时自然会来,不属于你的想也无用。所以目前的你先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暂时不要去考虑二婚一事,毕竟自己已经吃尽了一次婚姻的苦头,要想一下子把所有忘记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况且婚姻这种事得看缘分,不能草率行事。所以此一时,彼一时,暂时缓一步再说。但千万不要去急于求成,更不要过早地去考虑后半生的事情,毕竟孩子就是你的希望,你的果实,只要将孩子好好地培养出来,到时仍然会过得幸福,过得美满。

因此凡事都需要三思而后行,只有自己有所信心,有所耐心,那么最后一定会找到一个理想中的伴侣。但必须要总结经验,更要吸取教训,并且痛下决心去一改自己美中不足的地方,这样才会使自己有所改变,有所转变,从而取得他人的信任,对你深信不已。

记住一个聪明的女子随时随地有可能会赢得一个男子的爱情,但必须要学会珍惜,学会爱惜,这样才爱有所值,爱有所得。

所以当你明白了其中的道理之后,以后就再去不要去随便放弃了。

但愿你能从痛苦的境地中认真去反省,好好去反思吧。经一事,长一智。活到老,学到老。逐步地丰富自己,不断地完善自己,这样不是挺好吗?相信你会做到,更会做好。

最后予祝你以及和你一样的人,都能有一个美好的明天和美好的姻缘吧。

记住人要真心,火要空心。以心换心,以心暖心,这样才能长厢厮守,这样才能共到百头,这样才能过得圆满……。

闹离婚,男方不管孩子,也不离婚,消失不见人怎么办?起诉什么?

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通过合适方式送达传票,如果男方拒不出庭,法院会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八条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九条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第九十条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   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第九十一条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