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 卫生局和医院是什么关系?医疗纠纷找卫生局可以解决吗?
- 医疗纠纷可以先找卫生局投诉吗?
- 发生医疗纠纷应该找医院什么人?该怎么办?
- 医疗事故属于哪个政府部门管?卫生局吗?
- 医疗纠纷找哪个部门?
- 出现医疗事故,找哪个部门投诉?
卫生局和医院是什么关系?医疗纠纷找卫生局可以解决吗?
卫生局是医院的主管单位, 他们会为医院说话, 他们主张做相关鉴定; 如果不严重就先进行调解, 看医院怎么说? 你也可以申请做<<司法鉴定>>. 记得, 但不是<<医疗事故鉴定>>.更不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司法鉴定>>是社会独立机构,相对比后者公正. 医学会做的<<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个相对都是各相关医院的专家组成.他们也会替医院说话. 我朋友的案子现在正在等待开庭中.
医疗纠纷可以先找卫生局投诉吗?
可以!但医疗纠纷处理有多种途径,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只是其中一种!还有1、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医患办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2、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市卫生局医政科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依法做出民事判决。
发生医疗纠纷应该找医院什么人?该怎么办?
我把亲身经历医疗纠纷的一些相关事宜分享给有需要的人:
一旦出现医疗纠纷,第一件事是封存病历,切记!如果未住院,任何诊疗手续处方单等,总而言之就是能证明医疗行为的一切材料都要保存好,并拿到手 (防备医院篡改病历,这是出现医疗纠纷后医院的一贯伎俩。)
第二.投诉至医院医务科,事实上这个地方去了也就是走过程,你想在医院内部能对患方作出公正的裁决吗,那是不可能的。
第三.投诉至卫计委(医政股),这个部门虽说名义上是卫生监管部门,但实际上是医院的保护伞。在这里提醒各位:不要作医疗事故鉴定,这个是在卫计委内部医学会做的绝大多数偏袒医院方,对患方极为不力。
第四.走诉讼程序,去法院起诉。
第五.如果当地有医调委也可以去那里解决。
第六.上访,这也是解决此事的一条途径。
有不明白的网友可私信,愿为您助一臂之力,
医院了解了你所有的情况和信息,就算有证据,到哪也是输。我就是例子。因为知道你一看什么也不懂,也没人帮,傻乎乎的。潜台词就是,欺负的就是你。无论再难过,再难受。真的就感受不到他们有一点恻隐之心。每每想起我就好难受,好难受。其实我的身体落下严重后遗症,脏燥,系统性的,肝肾损伤,不知道怎么医治,去了那么多医院,跑遍了北京城。都范难,也没钱医治,都不愿去想了,想了都难受
医疗事故属于哪个政府部门管?卫生局吗?
一般处理流程如下:
1、如医患双方争议不大,愿意调解,交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医患纠纷调解室调解。
2、如患方不愿调解,可向卫生局医政股申请,由当地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也可不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患方直接提起诉讼,由法庭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纠纷找哪个部门?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卫生部第三十号令第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人民法院受理后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出现医疗事故,找哪个部门投诉?
医疗事故纠纷投诉到当地的卫生管理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另外,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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