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出租人单方解除权有哪些条件(房屋租赁出租人单方解除权有哪些条件)

法律观点 2025-07-18 3
房屋租赁出租人单方解除权有哪些条件介绍:
  1. 出租方没标明租赁方迟交租金.出租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吗?

出租方没标明租赁方迟交租金.出租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吗?

要看过往是否有延迟交付,如果过往有,而出租方没有提出异议,那默认为你们是没有争议的。 迟交租金,你如果就是为了赶出去,那就发函,通知,然后依照合同上的解除规定去做。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故此,出租房书面通知租户在一定期限内支付,租户仍不支付的,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建议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以及逾期支付需要支付滞纳金以及解除合同等违约条款。

出租方没标明租凭方迟交租金,你这个我可以理解为租房时没有签租房合同吗?因为一般大多数无论是租凭住宅、商铺等都有租凭合同,合同都会有各种条款,各种费用会标明几月几日交到几月几日,到期了会进行下一轮交租行为,没交租也没有告知租户什么情况不说明具体交租情况的(如果租户不同意)也可以单方违约解除合同,如果没有这些,最起码也有承租方的租金什么时候交的是到什么时候到期,到期那天如续租自然而然就必须交付租金啊,如没交租拖迟了,租户也可以完全违约不租给承租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