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司法鉴定死因需要多长时间

法律观点 2025-07-22 3
做司法鉴定死因需要多长时间解析:
  1. 交通事故致心梗抢救病人第二天死亡付刑事责任吗?‘?
  2. 人突然因病死亡做司法鉴定没有经过直系亲属可以吗?

交通事故致心梗抢救病人第二天死亡付刑事责任吗?‘?

交通肇事附刑事责任,通常需要主责以上(全责或主责)、一人以上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

具体到本案,如果已经确定是主责或全责,并且有一人以上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则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本案有一个特殊情结,就是伤员并非当时死亡,而是第二天死亡,死亡原因有三种可能,一种就是因为交通事故导致的(例如交通事故致重度颅脑损伤),一种是另外的原因导致的(例如猝死),还有一种是,本身有疾病(例如心脏病),由于交通事故加重了疾病,或者诱发疾病导致死亡。如果当事人对于死亡原因有异议,可以申请做一个对死亡原因的鉴定。如果鉴定结果,死亡原因就是交通事故直接引起,那无疑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死亡原因是交通事故以外的原因,则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更多的情况是,死者原来有某种疾病,因为交通事故加重导致死亡,这样就有一个参与度的问题。如果经鉴定,交通事故在死亡原因的参与度超过70%,则肇事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反之则不需要。

以上回答供参考。

大概率不用负刑事责任

首先,什么情况下需要负刑事责任?

犯罪的本质是法益的侵犯,一般要负刑事责任得具备如下情况:行为人实施了危害行为—造成了危害结果—行为与结果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责任能力且不存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违法阻却事由。

本次交通事故中,必然要做死因鉴定,确定导致死亡的直接因素。既然已经明确了是心梗导致死亡,那么就意味着死亡和交通事故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当然,有人会说不发生交通事故就不会心梗,不心梗就不会死亡,怎么会没有关系呢?但这种理解是生活中的因果关系,不是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如果是这种思维,那么肇事者的母亲也是有罪的,肇事者母亲不把他生出来就不会有他,没有他就不会有交通事故。这种理解是与法律相违背的。

假设,死亡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司机也不一定负刑事责任。

因为,本次事故中造成了一人死亡的结果。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时,司机只有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才能够成交通肇事罪,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以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即如果肇事司机在本次事故中负次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即使造成了一人死亡的结果,也是不构成犯罪的,不需要负刑事责任,但应该根据责任比例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因此,综合楼主给的信息来看,本次事故中的肇事司机大概率不用负刑事责任。

人突然因病死亡做司法鉴定没有经过直系亲属可以吗?

问题是因病突然死亡,因病的结论谁做出的?家属吗?家属有这个能力有这个资格吗?显然,因病这个突然死亡的原因不是一个严谨的结论。一个虚假的前提怎么推理出正确的结论?再看第二个前提条件,司法鉴定。能够做出进行司法鉴定决定的只有公检法三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需要委托司法鉴定的情形,一般是涉及刑事犯罪。侦查机关认为死因不能排除刑事犯罪时,可以无需死者家属同意,报请县级机关负责人批准就可以委托专业法医部门进行司法鉴定,但应当通知直系亲属到场见证。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一般涉及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司法鉴定一般应当征得家属同意。家属拒绝司法鉴定的,应当承担不利责任。说完规定,最后说句情理,谁没事花钱请法医解剖尸体玩?不管哪个部门之所以委托司法鉴定,都是查清死因,给死者一个说法。

这种情况很少

一、因病死亡,家属均无异议,就不存在法医尸检这一环节。

二、近亲家属对死亡原因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法医鉴定,或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三、死亡者本身有重大案件牵扯的,公安机关或公诉机关对死亡原因有异议的不需亲属同意。

四、可能牵扯重大疫情的可以不经过亲属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