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有工作期限合同吗
医疗期满后,单位未及时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继续支付病假工资吗?
从问题上看,在医疗期间,是领取了病假工资。既然是病假工资,就是自己生病,与工作无关!
是签订合同的单位,也就是没有正式编制的国家单位!在治病以后,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国家单位,治病以后,能够立即解除合同的事情,好像没有听说过.。
在我们镇的私企,存在治疗以后,因为不能够继续胜任工作为由,被解除合同的人是有的!但是,他们还是得到了一些补偿!治疗以后,能够继续从事工作的,没有被解除合同!
听说,病假在一个月内,是全工资。两个月就会少一点。三个月就是领取百分之六十五的工资!如果继续请病假,必须有县级人民医院的证明!如果没有县级人民医院的证明,按照事假处理!
治疗期满以后,没有解除合同,单位会按照病假条例进行处理!正式编制单位也是按照病假条例进行处理的!因此,有许多人都是带病坚持工作,就是这个原因!
是的,只要未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给劳动者工资。
虽然说关于医疗期的有关规定中明确了医疗期的期限,比如单位工作20年以上,医疗期最长可以享受24个月。但是,这个医疗期并不是硬性的,而是国家规定的职工最短可以享受的情况。如果企业允许,可以给予更长的医疗期。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情况,主要是因请事假,身体正常情况下没有提供劳动。这种情况下不用发放工资。
职工请病假,从道理上是不需要企业批准的。只要有医院正规的假条、病历、就诊记录就可以。
就有关问题,劳动部在1995年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中,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按照《青岛市企业工资支付规定》超过医疗期,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支付疾病救济费。
所以,用人单位只要没有跟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很明显还是应当支付相应的病假工资待遇的。不过有的地区工资待遇并不是简单的80%最低工资标准。
青岛市规定医疗期内停工留薪不超过6个月的,应当发放原工资70%的病假工资,超过6个月的应当发放疾病救济费(本人工资标准的60%)。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医疗期限满了,以后单位未及时缴纳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继续支付病假工资吗?首先如果说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所在的员工请了病假以后就需要继续的支付病假工资,这个是毫无疑问的。
除非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之后,那么可以停止发放病假期间的工资,这个没有问题,但是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需要支付相应的一个经济赔偿,这个经济赔偿将根据该名员工在工作单位工作的时间来决定,如果说证明工作工作单位工作了一年以上,那么就可以获得一个月的全额工资待遇,或者说是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待遇,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但是如果企业单位不愿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要根据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来给予发放,并且还要承担证明员工的社保待遇,所以说作为企业单位来讲是有主动的选择权的,到底是解除合同还是不解除合同,都是可以自行来选择的。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入编教师没有签合同是没有服务期吗?
入编教师没有签合同也是服务期限制的。入编后会按照具体的服务期限来执行。劳动合同变更应注意的问题有:
1、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
2、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3、必须合法。
4、变更劳动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5、劳动合同的的变更也要及时进行。
教师入编是聘用制事业单位,一般聘用是需要签合同的,都没有跟别人签合同,本身就不符合劳动法,学校违约在先,老师可以随时走的。
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是确立聘用单位与应聘的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种协议,是指以招聘或聘请在职和非在职劳动者中有特定技术业务专长者为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为目的的一种合同。
:一般签订合同时间几年不等,有的未满最低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三个月至半年不等,试用期过后转正考核均两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到期,如果校方不跟你续约,那么你将不再是这个学校老师,等于你失业了。
编制教师: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工资由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奖金补贴、职称工资等部分组成。职称工资可以随着职称升高而升高,工龄工资也随着教龄增长而增加。
有了编制,就相当于有了一个长期的“饭碗”,工作相对于合同制教师来说更有保障,更具有稳定性,基本上不会遇到被辞退的风险。
交了社保没有合同算缴费年限吗?
我国在199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个人养老保险制度,1993年12月底以前的,是视同缴费年限,1994年以后,按个人缴费月数来计算,每一个人即一个身份证号,在本省内只有一个养老账号,只要你缴了一个月的费,就计入缴费年限一个月,跟单位所签合同没有啥关系。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但员工仍在职?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员工即使还在职,也是非法在职,不能获得任何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应该马上做出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决定,如果不愿续签劳动合同了,应当马上通知该名员工,让他离开。
合同到期的员工也应主动找单位人事部门,过问是否续签合同的事,如果单位不愿签了,马上结清费用离开,另找单位。
劳动合同到期没续签但员工仍在职?我个人认为这个问题应当这么看!首先应该明确,你合同到期没续签你还在工作岗位单位没有安排人员接替的工作说明单位还想和你续签合同你应该找单位领导详细谈谈,谈谈领导的意思你再决定今后应该怎么做。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合同,但劳动者在职的,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不续签合同,而且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没有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如果是合法裁员,那么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劳动者不知道赔偿问题,想要详细了解的你可以在线与律师一对一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