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不履行怎么办

法律观点 2025-07-26 10
今天给各位分享签了合同不履行怎么办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签了合同不履行怎么办进行详细列举解释,一起来了解下吧!
  1. 签了合同但是未实际履行,合同是否有效?
  2. 关于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后,双方达成协议,又不履行协议怎么办?
  3. 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又不履行怎么办?

签了合同但是未实际履行,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有效,双方以实际行为表示了对合同的认可。《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关于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后,双方达成协议,又不履行协议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九十条又规定,……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九十一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十五条 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予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从以上法规规定看,调解协议书是在意思自治情况下达成的意合行为,不得上诉,一方反悔除非具有申诉的理由出现可以申请再审外,不影响协议的履行。

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又不履行怎么办?

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不履行,应该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
原因是执行和解协议是一种法律上的约束力强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需要履行协议的约定。
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如果履行协议的期限已过,也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来实现协议的履行。
需要注意的是,执行和解协议的期限应该在协议中明确规定,并且协议应该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执行难的情况发生。
因此,当事人在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必须要严格履行协议的约定,否则会承担法律责任。

向案件受理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原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有两个选择:

1、当事人未申请过强制执行,私下达成和解后对方不履行,可以依据原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当事人一方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如果达成和解协议,执行案件即以执行终结的形式结案。对方一旦不履行义务,和解协议是没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法院不能依据这个协议来申请强制执行的,但是当事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以此来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该和解协议可以作为另行起诉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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