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直接交给谁?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直接交公司人事,另将自己的原件提交到当地劳动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如果对签订的劳动合同不满意,可以保留有关被强迫签订合同的现场的一些对话和聊天记录作为佐证。
该组正足以证明是被强迫,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反映,由当地劳动部门出面协调向公司索取劳动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直接影响到员工的工作和生活的,经员工向用人单位进行沟通无效的情况下,员工可以选择被迫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书可以直接交给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然后就等待公司通知来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和工作交接手续就可以了。
辞职和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1、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有例外的情况】
2、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区别就在于:1是双方(被雇佣者和雇佣者)同意且主动地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2是被雇佣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
至于你所说的三保也要看你是什么情况了。O【只找到了与辞职相关的内容】决定离职之后,会有一系列人事手续要办,一般来说是由原单位开出退工单,并将你的档案转出。另外还有你的养老关系和房屋公积金等等也需要一并转移。假如你已经找到了新单位,那么只要将原有的劳动关系转到新单位即可,假如你是待业或者出国等等,那么就必须咨询有关部门后妥善处理,以免将来你需要用到这些关系的时候发生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的区别:
1.辞职申请往往是劳动者主动申请离职,通常需要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3天,用人单位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属于劳动者和企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往往会在其中要求补偿金或补缴社保等,部分企业对于两者未严格要求;
2.辞职申请往往不能取得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内容规定取得补偿金;
3.辞职申请是一般的说法,解除劳动合同属于法律用语;
个人提出离职通常有如下情况:
1.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2.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等;
3.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若存在劳动纠纷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4.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如果日工作量达十六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可以立即提出辞职。如果你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在先的过错行为(要求员工每天上16小时班)属实,你就可以立即向用人单位提出紧急辞职(《劳动合同法》第38条),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次性结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同时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合同法》第46条)。否则,你可以立即拨打电话12333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报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9条),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38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因本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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