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后还有什么程序(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后还有什么程序吗)
起诉离婚后,如何处理好第一次开庭审理?
到法院进行诉讼离婚处理的夫妻关系,多是已经难以调和的了。
起诉离婚的原告方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确实需要做许多细致的准备,不然,恐第一次诉讼离婚未判离而面临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诉讼离婚,每次诉讼离婚还需要等待6个月的时间,这是一个非常折磨人的事情。
那原告在庭前应该做些什么准备呢?
1、关于争取判离的准备:
(1)应首先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合法夫妻关系,可持结婚证进行证明,遗失结婚证的可致婚姻登记处打印结婚登记信息进行举证。
(2)须知能离婚与否,法官主要从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有无和好的可能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那么主张离婚的一方就需要从结婚前后、结婚的理由、婚后矛盾的地方、分居否、分居时间等各方面进行全面陈述。必要时还需要进行举证说明,比如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是对方婚后出轨,那么就需要举示出轨的基础证据。
2、关于共同财产的准备:共同财产一般是均分,常见的财产有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那么庭前需要备好房产的房屋登记证明、车辆的登记信息证明、银行卡号及存款记录证明,这些可致房管局、车管所、银行开户行进行取证。
3、关于婚生子的抚养问题的准备:如需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从自身的物质条件(包括离婚后的住房、工作、收入)、自身身体状况(比如生育后是否做了绝育手术)、父母的状态(比如可否在自身工作繁忙的时候给予帮助)、能给予孩子的条件(比如教育安排)等进行突击。其中针对住房、工作、身体状态需要寻找基础证据进行说明。
当准备好了相关材料后,在庭审中应该如何处理呢?
1、很多人都是第一次去法庭,第一次见法官,心里上不能有负担,平常心对待即可;
2、最好带上熟知原被告感情发展经过的证人出庭作证;
3、按照书记员和法官的指示,该发言时发言,不该发言时安静听对方和法官的说辞,做好相应辩论;
4、庭审的核心争论点是围绕离婚、财产、孩子抚养权三个问题展开,辩论时要有的放矢。
最后呢,还是希望大家不要意气用事,婚姻是一辈子的事,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应该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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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起诉的常规准备性问题可以关注我,去看我最近写的一篇文章:《打官司可以不用请律师了》()。看了那篇文章,常规诉讼性的东西就都非常清楚了。
至于离婚方面,需要重点注意的有以下几点:
一、对方对于离婚的态度的问题
如果是也同意离婚,只是对于财产分割方案或孩子归谁抚养有争议。那就无需做其不同意离婚的准备。而对方如果连离婚都是不同意的,那么就要准备相应的证据,如果你的证据不能证明以下事实中的一项,那么很有可能会被驳回诉讼请求。六个月后才能提起第二次诉讼: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TIPS:如果第一次被判决离婚是法院很正常的做法,只要对方坚持感情颇有破裂,你又拿不出能证明上述5条的证据,法院就会判决驳回。而一旦被判决驳回后,你又希望早点离婚,就应果断采取分居的方式,坚持分居6个月后再起诉基本上第二次就会判离了)
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的准备
应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有房产的需准备房产证,出资情况证据(银行转账单,流水单),有机动车辆的需准备车辆购买合同和付款凭证,有股票的需要准备股票开户资料并打印出现在股票账户信息。有共同债务的需要准备借条,资金转账凭证等。如果想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更细的划分就需要进一步准备相应的证据来支撑你的主张。
三、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首先,需要搞清楚孩子抚养权的几个大的原则,第一是2岁以下的孩子优先归女方抚养,第二是2岁到10岁的孩子以孩子和谁生活更为有利的原则,第三是10岁以上的孩子根据其意愿选择。现在民事通则已经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10岁改为8岁了,按照道理对于孩子的选择抚养权这块也应该相应的作出调整。
其次,在弄清楚了孩子的抚养权争夺问题后,就得有的放矢的去做准备了,如拉拢孩子的感情,做孩子的思想工作,多花点时间和孩子在一起,提升自己的经济来源等等。做好这些准备工作可以更为有效的为争夺孩子抚养权打下良好的基础。
最后,是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处于下风,也可以试试去谈一下轮流抚养孩子的方案,这个法律上也是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