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高铁霸座是什么责任

法律观点 2025-07-30 20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根据规定高铁霸座是什么责任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4如何看待高铁霸座现象?
  2. 高铁霸座者未履行什么义务?
  3. 民法典高铁霸座规定的意义?

4如何看待高铁霸座现象?

1.“座霸”案的终结远不能道歉就算了结,更不能就此画上句号。“座霸”必须为此付出应有的代价,提高破坏规则的成本,以此来提醒人们对规则的敬畏,不该因其“属于道德问题,不构成违法行为”等发生改变。短期内,纳入高铁黑名单对未来乘车做出限制,禁止其在一定时间内甚至是终身购买火车票、乘坐火车出行。长期看,要设立考察期,如果能有效整改可以恢复相关权利,否则持续并追加禁限范围。

2.维护规则、治理“座霸”同样不能感情用事,对当事人无死角的隐私挖掘,表面看是“座霸”为破坏规则付出的舆论代价,但绝不是促进全社会养成规则的最佳路径,从本质上讲也不利于规则意识的养成与强化。

3.维护规则需要社会用心,简而言之,谁都不能偷懒。今天放过一个“座霸”,明天可能出现更多同类。维护规则需要“明修栈道”,建立更加细致的公共场所规则体系和与之相适应的惩戒措施,使得每一次给公共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都会受到与此联动的代价;维护规则也需要“暗度陈仓”润物无声,加强规则意识的养成教育,从每一个违规的细节教化着手,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4.如果执法者表现出了捍卫法律权威和规则尊严的态度,道义得以在法律和规则框架内得以彰显,公众会跟着法律、规则的节奏走,反之,法律失灵、规则失效,舆论就会自己带节奏,带来一场舆论大风暴。

我认为这是一种极其不文明的行为,也是一种个人素质低下的表现,也是不按照规定要求办事的体现。

高铁霸座现象的新闻屡屡有之,在生活中,个人素质体现在方方面面,而霸座是把别人的利益强行占有这是不道德的。

而且高铁霸座行为严重扰乱了列车的秩序侵害了旅客的权益。

因为自己没有买到有座位的车票,上车了才会有这个霸座的现象出现,而且还不理智的对待有座号的乘车人,必须要乘警出面才能解决了。霸座的现象是属于黑暗的事件,是霸座人的不良行为,而导致的。这个现象既破坏了公序良俗,又渲染了个人私心,这是与构建和谐社会是格格不入的,也是令人不齿的行为。见到这样的事件,是不能迁就的,不能助长这种歪风邪气的蔓延。

高铁霸座者未履行什么义务?

高铁霸座,是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列车上都会配有列车员和乘警,如果有人强行占座不让,会先对当事人进行劝说,在劝说无果的情况下,乘警会对占座的人员采取强制措施,保障乘客的应有权益。

对于扰乱公共秩序的不文明乘车行为,会根据《铁路旅客信用管理办法》对当事乘客进行处罚。

享受权利是为了更好的履行义务(此话不对),那么:履行义务是为了更好地享有权利,此话对不对?

霸座行为不对 应该履行什么义务

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而不是享受权利。

为了,引导的是目的状语。

享有权利的目的是:法律关系主体的自主决定做出行为许可和保障手段。

履行义务目的:法律关系人必须作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约束。例如纳税,不得侵犯他人隐私。而这些必须作出和不得作出的行为保障的正是我们享有的权利,所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所以第二句话是正确的。

权利与义务在法律上是对等的。权利不是享受而是享有。享有权利以履行相应的义务为基础和前提,履行义务是为了享有权利应当且必须承担的责任。所谓“享受权利是为了更好的履行义务,履行义务是为了更好地享有权利”仅是一些跨部门(媒体)的宣传用语,并不是法律用语。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从权利与义务的角度分析霸座行为

公民要正确行使权利,明确权利界限,不能滥用权利,不能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以及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同时公民应自觉履行义务,不能作法律禁止的行为。霸座行为,是滥用权利,损害其他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扰乱了公共交通秩序,是法律禁止的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民法典高铁霸座规定的意义?

针对近来常见的"旅客霸座"、"抢方向盘"等社会热点现象,为有效化解这类客运纠纷,《民法典》在814条至824条专列客运合同章,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民法典》815条明确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820条明确规定: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运输旅客。

在司法实践中,客运发生争议很多是因旅客未按时乘坐、坐过站、不按座位牌随意坐或承运人晚点尤其是飞机航班晚点等产生的争议,所以立法者从制度层面规范了客运双方的责任,一旦发生争议,则可以对照法律条文是哪方的责任,从而引导责任方该如何弥补自身之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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