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必须盖什么章

法律观点 2025-08-01 3
大家好,关于劳动合同必须盖什么章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劳动合同必须盖什么章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必须有劳动局盖章吗?
  2. 劳动合同盖章可以盖项目部的章吗?
  3. 毕业三方协议的章,或者劳动合同的盖章,是什么章才有效?
  4. 人力资源章的法律效力?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必须有劳动局盖章吗?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以前是药物球签订一式三份,一份由企业留存,一份由员工留存,最后一份是留给劳动局进行备案登记的,这些合同都需要进行劳动局鉴定盖章,才被认定生效。现在按照最新的规定,企业只需要签订一式两份的劳动合同,企业和员工各持一份,不需要再经过劳动局鉴定盖章了。

正规的劳动合同是不需要劳动局盖章的,只要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盖章和劳动者签字即可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扩展资料:《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第三条 规范劳动用工备案的内容和要求(一)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的信息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职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职工姓名、时间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备案信息。

(二)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后,应在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变更手续。

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7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注销手续。

(三)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在实际经营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劳动合同盖章可以盖项目部的章吗?

  1、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也应该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就可以,如果是签字应是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其他人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也可以有效;  2、用人单位应该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签订的,自第二个月起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毕业三方协议的章,或者劳动合同的盖章,是什么章才有效?

签三方协议一般使用单位人力资源部或者人事部的章,如果没有,也可以用单位公章其实,按照你的情况,完全不需要找朋友去盖章,最简单的方法是和生源地的人才市场签三方协议,这样你毕业后凭报到证可以把档案转到人才市场,人才市场可以帮你办理转正定级、干部身份、工龄、职称评定等人事手续,以后,一旦你有机会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或者说进国企工作,这些都是必须有的。

人力资源章的法律效力?

人力资源部的部门章。对外不具有法律效力。资源部只代表用人单位的一个部门,人力资源部的部门章只能在内部使用,对外不能。具有法律效力。在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盖上用人单位的公章或者是劳动合同专用章。公章是在国家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过备案的。所以对外具有法律效力的只有公司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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