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起诉离婚还退彩礼吗
结婚一个月,男方起诉离婚,只要彩礼可以吗?
双方起诉离婚,怎么分割财产,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关于只要彩礼可不可以,具体可以咨询律师。对此,我只就人文色彩提一下我的看法。
正因为离婚太轻松,我们更要小心呵护婚姻,让进入婚姻的脚步再慎重一点,让经营婚姻的脚步再坚定一点,让决定离婚的脚步再缓慢一点。
进入到快节奏的社会,婚姻似乎也变成了快餐。三年内闪离已经在大都市中成了不新鲜的平常事,其中更是不乏三天闪离、一个月闪离的年轻人。婚姻自由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但是,太自由了也给婚姻带来了一些不安全的阴影。现在的离婚成本太低了,低到几元钱、一份协议、几分钟就能领证散伙了。毁一个家一念之间,想一想还真是有点可悲。这里无意诋毁任意一个法律法规,只是借此想提醒所有即将步入婚姻中的人和计划离婚中的人:
正因为离婚太轻松,更要小心呵护婚姻,让进入婚姻的脚步再慎重一点,让经营婚姻的脚步再坚定一点,让决定离婚的脚步再缓慢一点。
如果已经决意离婚,选择更体面更有尊严的方式,既是尊重对方,也是尊重自己,更是尊重爱情。
前几天,韩国双宋离婚的娱乐新闻成了网民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两人的离婚声明也引起了双方粉丝的撕逼大战。婚姻已然解体,互撕互伤互揭只能让破裂的情感雪上加霜。就像在伤口上再撒把盐,让当事人撕心裂肺的痛。
给对方留点尊严,对婚姻多点敬畏,给曾经的感情画上一个体面的句号,既是尊重对方,也是尊重自己,更是尊重爱情。
回顾一下婚姻的历程,在这段婚姻中带给自己什么样的教训和启发?如何能让这段已然失败的婚姻为未来婚姻的幸福起到应有的价值?如何能让那个自己曾经爱过、也爱过自己的人,多年以后回忆起这段岁月时不是只有后悔和仇恨,也会留有些许的温暖和美好?
婚姻是我们重要的人生阶段,每个人都要学会在婚姻中成长,尤其是失败的婚姻更是成熟成长的契机。我是心理彦究员,情感婚姻心理咨询师,感谢您的邀请,祝您平安顺遂。
彩礼这事,只能有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法律上并无彩礼这条,但在实际操作上,许多地方彩礼要的越来越高,确实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因此在离婚时就得对此筆财富如何处理显得尤为重要。我认为处理时必须分清责任,按责任大小处理,但大能全部退还。必竞有过夫妻实情,从心理到身理都有所付出,所以按责任大小经行合理处分较为公平
不知道你们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新婚一个月就要离婚了,是你们没有感情基础还是有什么天大的事情?难道是被家里逼婚?婚姻不是儿戏不带这么玩的哈!
如果你们真的没有感情基础,婚后发现真的不合适又不想将就着搭伙过,那只能离婚了,现在前提是男方提出离婚,只要不是你的错就可以理直气壮的拒绝还礼金。
你又不是物品凭什么娶(用)了一个月又退货?有这么好的事吗?如果可以这样那男生开心死了,娶回来一个月再退,再娶回来再退,不要花钱,免费得一个最全面的保姆还不要给工资……想都不用想绝对不可能的事!
如果是你犯了大错,男方对你忍无可忍提出离婚,那看情况多少要退点吧!不知道你们礼金是多少?看情况谁对谁错而定吧!
如果是小事情男方就吵着离婚,希望你们可以商量商量,毕竟都结婚了,也证明你们之前是认可对方的,相爱容易相处难!
祝福你们!
感谢你的提问!
《婚姻法解释(二)》虽然明确规定了彩礼返还的情形,但对所提问的问题未说明他们双方订婚时互相给付的彩礼是金钱或者实物的情况,只有说明他们双方结婚一个月,男方就提出结婚,要求退还彩礼的简单情况,然而让答者难于辩解。
关于彩礼的范围:除了金、银、钱之外,实物(包括:汽车、家电、食品、房产)价值也可以纳入彩礼的范围。因此,造成相同案件不同处理的的情况。
为了回答所提问的问题,我们可以列举下面一个案例,作为提问者的参考。
(一)某男、24岁,与某女、23岁,于2011年11月11日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在登记结婚的前一个月,即订婚当日,某男及其父母生活条件很好,订婚当日按习俗给付某女金首饰物品(价值约25万元),某女家庭比较困难,其弟还在高校读书,其父母均是务农,某女订婚当日,给付某男一只金手指(价值约3000元)。某男与某女结婚生活未一个月,某男的父母在一次与某女一起同餐说话中谈及到一句话,说:“某男以后的妹妹要结婚,必须找一家门当户对的人家,否则,又再吃亏了”,某女听后心里非常难受。从此之后,某女在某男的家庭生活中态度变得很冷淡很低落,一声不出,日夜不能入睡,从而引起与某男纠纷。2011年12月23日某男以夫妻双方的性格不合向法院提出与某女离婚,并请求某女应返还给付的上述彩礼,某女不同意。
开庭审理查明: 某男与某女结婚之后,双方在未建立牢固的夫妻感情的基础情况下,由于某男的父母在家庭成员一起生活说话中、持不正确的态度,刺伤某女的自尊心,造成某女的精神受到伤害。之后某男又持不正确的态度,轻率离婚。鉴于某女同意与某男离婚的情况。
判准予某男与某女离婚。驳回某男的其他诉讼请求。
朋友们今晚的回答到此为止,谢谢关注!
结婚一个月,男方起诉离婚,只要彩礼可以吗?
我可不可以这样理解,结婚一个月,夫妻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男方到法院起诉离婚,婚前所赠与女方的其它手饰物品(包括较贵重的戒指.耳环,项链.珠宝.衣物等)可忽略不计,不必返还,但给付女方的彩礼,希望照单原数返还。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0条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因你们结婚已有一个月,所以第一种情形"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一带而过。结婚一个月,你们是否有共同生活,如果有共同生活,因婚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法院会酌情考虑适当返还部分彩礼,但不会是全部。如果没有共同生活,婚后一直处于分居状态,只有夫妻之名而无夫妻之实,符合第二种情形"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要求返回彩礼,法院也会予以支持。还有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债台高筑的,存在骗婚行为的,有不能结婚病史而婚前故意隐瞒的,男方要求返还彩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婚姻有风险,结婚须谨慎,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关于结婚一年起诉离婚还退彩礼吗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