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借条逾期未还怎么办,到期的借条有效期是多久?
借条到期后,借钱人还不能还钱,怎样才能不让借条过期?
关于借贷民事行为,原来的诉讼时效是两年,现在新的《民法总则》规定为三年。
这个三年的意思是,从借条约定的还款时间开始,满三年你不主动主张权利,则今后再主张权利,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也就是说,你诉讼要求对方还钱,对方辩称诉讼时效过了,法官会裁定驳回起诉。
现在很多品行不良的人,对法律研究的很透彻,你不及时主张权利,他正好可以规避他的还款义务。
怎样才能不让借条过期?
基本的思路两个。
一个是借条约定的还款时间到了,及时提起诉讼(注意在到期啊三年内起诉)。即便是对方玩失踪,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这样就可以通过法院的判决把你的权利永久固定下来。注意,法院判决以后,应当在判决生效两年内提起强制执行申请,无论对方是否露面。
另一个是,在约定还款期到来之前,自己催告一下,并保留催告的证据。
例如,隔段时间打个电话,或者发个短信,寄个ems,给对方,提醒对方及时还款。注意打电话留下录音,发短信也留下截图,总之无论你用什么方式提醒对方,都要留下你提醒对方的证据。这样的话,诉讼时效随着你的不断提醒不断向后推迟。
以上两种方法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灵活运用。
首先借钱打借条,也不能写上某年某月还钱,你也不知道何年何日还得上钱,借条到期后,借钱人还不能还钱,那你应该修改借条,重新再打一张借条,借钱这个问题,的确叫人好为难,你如果不借给朋友,朋友又怪你,有时把钱借给了朋友,他又不讲信用,到期又不还。有时自己又缺钱用,还不好意思要朋友还,左右为难,讲你不相信要我讨账我还脸红,还讲不出口,我想人家肯定为难了才没钱还,把别人逼上了梁山,他也没钱,不如给别人宽待几天,等有了钱,别人迟早还是要还的,没有钱也无法生存,有了钱也树大招风惹麻烦,人做人难,做个好人难上难,但心善一点,还是对他人,对自己都有好处的,有钱就还,没钱就等几天,大家都是朋友,千万别把矛盾闹上线,搞得大家心不安。
这个是民法总则上规定的诉讼时效问题。
1、诉讼时效规定。民法总则的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民事主体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除非法律另有规定的。诉讼时效期满之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债务人有权以时效届满为抗辩理由。经法院查明,诉讼时效的确超过的,法院将驳回原告的请求。
2、诉讼时效起算。民法总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在司法实践中,诉讼时效的起算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就本案而言,如果借条上载明的还款期限,那么,自还款期限届满时起计算诉讼时效。
3、诉讼时效中断。在债务人不还钱的情况下,要使债权不过期,债权人只能采取诉讼时效中断的方法。所谓诉讼时效中断,就是在诉讼时效期间,通过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等方法,让诉讼时效暂时中断;自中断之日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就是说,债权人每主张一次权利,诉讼时效便向后延长三年。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就是要求债务人还钱。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就是债务人同意还钱。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比如,请求公安机关或者社会调解部门调解等。
4、保留相关证据。诉讼时效中断是一个法律事实,该事实在法庭上需要证据予以证明。因此,每次诉讼时效中断时,债权人需要注意收集并保留相关证据,以证明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88条规定,诉讼有效期间为三年。
如果在有效期内未予起诉,你将面临“时效届满”的问题。未来在人民法院诉讼审理中,借款人(被告)作“时效届满”的抗辩,人民法院将不会支持原告(出借人)的诉求。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
“时效届满”,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
你必须在借条快要“时效届满”时,选择对应的办法。
首先找借钱人催款。带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将来起诉的证人)。与借钱人协商还钱的问题。或是要求借钱人置换借条。或是在借条上作出“催款”记录。如此,借条“时效届满”的问题即解决。
其次,可以在借条“时效届满”之前,去人民法院起诉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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