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又欠薪怎么办
前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社保也未购买,怎么办?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哦。我想知道你前公司离职多久了,如果离职超过1年及以上,那么已过劳动仲裁诉讼时效,你现在就算知道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社保未购买,维权起来也相对困难。
如果你前公司拖欠工资拖到现在还没有支付你给,那么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你这种情况只要去申请仲裁,99.9%都是会赢的。
并且拖欠工资,这件事不受劳动仲裁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限制。
仲裁的请求事由可以是:
- 1、公司未签劳动合同,要求支付从入职第2个月开始至一年期间11个月的双倍工资;
- 2、将公司拖欠之今的工资几个月工资,共计XXX元补发到位;
- 3、要求公司从入职开始为自己补缴社会保险;
- 4、公司在严重违反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本人相应的经济补偿金XXX元整。
- 5、支付本人带薪年假3倍工资XXX元整。
以上的仲裁请求事由都是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具体参考如下:
一、公司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公司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8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规定及第46条经济补偿规定:
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你的情况就符合劳动合同法38条第3款规定,公司未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所以你去申请劳动仲裁肯定能赢。
并且你还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公司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可以要求公司帮你补缴入职开始到现的社会保险。当然你个人承担的部分费用,也是需要你自己出钱的。
关于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向你支付二倍工资的相关规定依据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现行有效》第6条和第7条分别规定了公司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动者入职超过12个月公司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6条法条解读:你现在已经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现行有效》第6条规定公司需要向你支付11个月二倍工资。
你现在已经离职,所以就不存在第7条规定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如果你有年休假未休,现在也可以一起让公司按日工资3倍支付你未休年假工资哦。这点仲裁庭肯定也是会支付的,原因是《企业职工年休假管理条例》有相关规定的。
如果时间不长的话,比如没超过了1年还是值得争取一下,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翻倍,但是你的肯定是没有签订的,其次要有能证明你是单位员工的证据,比如打卡记录,工资发放流水,工作签字等等资料,越细越好,再就是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吧,一般和社保机构或者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在一块,希望可以帮到你
【职场之合同分析】【前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社保也未购买,怎么办?】
首先,小编这里默认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已经有相关明确的手续证明你是公司员工。
其次,具体做法:
1、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这里说明下,如果不满一年是仲裁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超过一年,是仲裁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内的双倍工资。
2、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没有签订合同。
3、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公司未缴纳社保
4、去社保中心、税务部门举报公司未缴纳社保,要求补缴。
最后几个注意点:
1、公积金只能去公积金管理中心;
2、社保没有缴纳,仲裁委不管,归社保中心或者税务部门管辖。税务管辖的前途是社保缴纳已经归由税务代为征收,部分省份没有实施
3、关键的关键是证据是否充足!
普工没签劳动合同被拖欠工资怎么办?
一,怎么办?由你自己决定,你要么呢在单位工作,要么你不愿意干了呢,你就辞职。
二,以劳动法理论上来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给你双倍工资,但是这个双倍工资是有期限的,如果你超过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那么你也得不到支持。
二,单位拖欠工资的,你要搞明白拖欠工资的原因是什么?工资你可以通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解决都可以。
三,如果你不想继续干了,你可以以单位拖欠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然后要求单位支付给你经济补偿。
这个你得去找劳动仲裁啊,合同没签肯定违反法律的呢,你可以先跟老板协商下,看看能不能给你,不给只有通过法律程序走,现在法律法规规定了,工资超过三个月没发的,且超过5000元的,经过有关部门调查调解拒不执行的,就构成犯罪了,是要被列入老赖黑名单的,还要做牢的
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后,补偿费迟迟不给怎么办?
听您的口气,关于补偿费的给付在您的手里应有有效的依据,问题只在于给付的时间问题。
多次看到类似的新闻,这些无良公司太可鄙!
不知您所在地是否有帮助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中心(若没有,可找当地有心的律师提供帮助意见),你可咨询他们,请他们帮你向公司出具关于依法及时、限时给付补偿费的函;内容还要包括若不再限时履行,牵涉到利息和误工费赔偿的内容。你是有理一方,万一不行,就打官司,法院肯定会走依法调解的程序。
我是公司安环部门的,为了一个市级安全职能部门的无理上十万的罚款,说了多少道理没用,最后不惜冒得罪穿小鞋的风险,一纸律师说明函解决问题。
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应付额度50——100%加付赔偿金。劳动监察处理缺乏效果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能举报成功吗?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是有非常大的法律风险的。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七章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合同的,要支付2倍的经济赔偿金(一年工龄给补一个月,超过半年按一个月计算)2N。
2、谁都不愿意走法律程序的,最好的方式是和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满意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举报后不执行的可以去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种情况只要证明你在那单位工作过都会胜诉的,保留好之前的工作牌,和工资流水。
不知道是否可以帮到您。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意思就是:公司变更了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虽然,你们厂没有签劳动合同,但已经产生事实的劳动关系,公司股份抵押、名称和法人的变更,工商部门都会有备案,现有的公司一样要承担其责任,可以举报成功。
一、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关于本次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又欠薪怎么办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