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上级法院申诉怎么书写申诉书

法律观点 2025-08-08 12
大家好,关于向上级法院申诉怎么书写申诉书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向上级法院申诉怎么书写申诉书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 山东高院申诉人如何申诉?
  2. 检察院申诉和法院申诉有区别吗?
  3. 在省级高院做出终审判决的,能否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山东高院申诉人如何申诉?

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申请再审的途径有两个:

(1)向最高院申诉,须提交的材料名称:民事申诉状;

(2)向与二审法院同级的检察院申请提请抗诉,须提交的材料名称:申请提请抗诉状。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当事人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申请书和生效法律文书,经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在此期间,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检察院申诉和法院申诉有区别吗?

检察院申诉和法院申诉有以下区别:

性质不同,申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并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也是公民维护合法权益的一种途径。检察院申诉指的是,当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冤屈或不公正待遇时,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请求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和监督。法院申诉是指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为有错误,向作出生效判决或裁定的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的行为。

处理机构不同。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而不能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与申诉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有利于促进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检察权,复查纠正错误,保证案件得到正确处理。申诉的对象只能是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包括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案件。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的申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认真审查,认为确有错误的,由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抗诉。

法院申诉的期限,是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的二年内提出。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的申诉,只能就申诉的内容进行审查,而不能进行调查。如果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需要改变原判决、裁定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作出新的判决、裁定。

在省级高院做出终审判决的,能否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依照《刑事诉讼法》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对于省高院作出的终审判决,是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的。最高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四十三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理论上可以。但实际上......  法院与检察院有所区别,即采取的是上级法院监督下级法院,而并非领导制,这某种意义上是由法院审判中立所决定的。一般而言,上级法院通常采用法官培训、总结审判经验、发布典型案例、指导案例、行使提审、再审权、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死刑复核等方式行使监督下级法院的审判运作。

文章分享结束,向上级法院申诉怎么书写申诉书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了解更多关于向上级法院申诉怎么书写申诉书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