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程序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法律观点 2025-08-08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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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刑事诉讼法的特别程序,组成合议庭吗?
  2. 2025年新刑事案再审条件规定?
  3. 关于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哪些列说法正确的是?
  4. 吴某凡涉嫌强奸罪被批捕,刑事诉讼程序如何进行?

刑事诉讼法的特别程序,组成合议庭吗?

第一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属于普通审理程序中的特别规定,是否组成合议庭按照普通程序的规定,如果是简易程序审理,就不组成合议庭。

第二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属于法院审理过程中的一种结案方式,是否组成合议庭按照普通程序的规定。

第三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法条有规定,应当组成合议庭。

第四章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法条有规定,应当组成合议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除本章已有规定的以外,按照本法的其他规定进行。

第二百八十一条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第二百八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四百七十四条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征求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上述人员提出异议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2025年新刑事案再审条件规定?

一、申请刑事再审有什么条件?

申请刑事再审的条件有五项,满足之一的,则法院应当启动再审。分别是:

1、原判适用法律错误的;

2、原判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并且有可能影响了审判的公正性的;

3、出现新的证据,表明原判认定之事实有错误,并且可能影响审判结果的;

4、原判据以形成审判结果的证据问题;

5、原审判人员职业品行问题如受贿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再审的条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再审立案后多久开庭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一审的审限为6个月,二审的审限为3个月。

对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对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民事裁定不服申请再审的,应向二审人民法院提出。

对于刑事再审案件的审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6的规定,除上级法院提审的按照二审程序审理外,其余的均按照原生效裁判的程序审理。刑事再审案件的审理方式,是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以不开庭审理为补充。司法实践中,只要检察机关抗诉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有误,我们均不会开庭审理,径自将此案交由原审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关于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哪些列说法正确的是?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刑事诉讼法有具体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吴某凡涉嫌强奸罪被批捕,刑事诉讼程序如何进行?

首先要说,虽然吴亦凡不论以前还是现在都是“名人”,还是外国人,但是我国刑事诉讼的三个阶段都必不可少。

刑事案件的三个阶段分别是:(公安)侦查阶段(监委办理的称调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一审、二审)。由于每个阶段都有区别,因此时间不定。

1. 侦查阶段,按照批准逮捕与否分为两个期间:拘留拘留和逮捕羁押期间。(1)拘留期间;(2)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当然,根据刑诉法第158、159条的规定,还可以分别再延长2个月,上面加起来可以有7个月。吴亦凡的案件,如果案件不太复杂,那2+1=3个月应该就能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注:侦查期间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期间有另外的计算方式)

2. 审查起诉阶段:这个阶段是公安机关侦查完毕,然后移送给检察院审查决定是起诉还是不起诉。根据刑诉法第172、175条的规定,这个阶段可以分为三次审查两次退还补充侦查,每次审查起诉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这就是最长可以有三次一个半月;退回补充侦查每次一个月,就是最长加起来二个月。

因此这个阶段最短是1个月,最长是6个半月。吴亦凡的案件,主要看公安机关侦查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如果符合起诉标准,一个月起诉也是可能的。

法院审判阶段,又分为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1)第一审程序根据刑诉法第208条,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2)吴亦凡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他可以上诉,进去二审程序。

另外要说明,吴亦凡对二审也不服的,只能进行申诉,申诉成功就进去审判监督程序,不成功的话,只能继续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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