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去世后养老保险可否继承

法律观点 2025-08-10 7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投保人去世后养老保险可否继承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农村养老保险夫妻间能继承过世方的吗?
  2. 人过世后,社保怎么转入给孩子?
  3. 如果领取养老保险的过程当中,人去世了,之前交的钱都能继承吗?

农村养老保险夫妻间能继承过世方的吗?

农村养老保险如果没有特殊指名保险受益人是谁,按法律一般夫妻间能继承过世方的,夫妻之间继承过世方一半遗产,过世方如果有子女和父母那剩下的一半按人头分给老人和孩子。没有父母和子女其他人也放弃继承权那就全部给夫妻之间留在世上的那位继承。

可以继承

养老金配偶可以继承,因为《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也即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死亡,账户里面的余额加利息可以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另外丧葬费、抚恤金也会发放,如果有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会一次性发放。故此不仅是配偶,其他的法定继承人也是可以继承的。法定的继承顺如下:

《民法典》(2025.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养老保险的继承遗产的比例是怎样的?

《民法典》(2025.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可以从以下方面来理解此条法规: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2025.01.01生效)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民法典》(2025.01.01生效)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3.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②不尽扶养义务;

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5.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人过世后,社保怎么转入给孩子?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具体结算方式同当地社保经办部门来确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继承:办理死亡手续:

1..参保人员退休前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建立个人账户前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

2.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

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部份在缴纳者死亡之后可以作为遗产由子女继承。人过世后如果没有到退休年龄个人养老金全部由子女继承,如果领过退休养老保险金的按社保规定剩余部份由子女继承。只要开具死亡证明,和户口簿(证明父子关系)到社保办理就可以了。

如果领取养老保险的过程当中,人去世了,之前交的钱都能继承吗?

你说的领取养老保险的过程中,应该是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退休的人去世了,看他(她)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还有没有余额,如果有,他(她)的家属是有继承权(男的退休人员七十一、二岁,女的退休人员50周岁退休到六十六、七岁时个人账户的钱没有了)。如果他(她)退休前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缴费记入统筹部分是不能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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