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团伙四川是怎么处罚的?

法律观点 2025-08-11 5
今天给各位分享犯罪团伙四川是怎么处罚的?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犯罪团伙四川是怎么处罚的?进行详细列举解释,一起来了解下吧!
  1. 成都郫都区,一女子执意翻越隔离墙,她是什么心态?会怎么处罚?

成都郫都区,一女子执意翻越隔离墙,她是什么心态?会怎么处罚?

我想她当时的心态首先是感到非常的恐惧害怕。毕竟她被确诊且加以隔离,加之新冠病毒又特别利害,肯定会害怕的。到目前为止,全世界近七千万人被感染,上百万人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世界各国的新冠疫苗又没有完全研发成功且普遍接种。不光她一个人害怕,好多人遇到这种情况都会害怕的。但是,不论那个国家都有疫情防控的法规制度,这些制度就是为了在疫情突发时能够有效控制疫情迅速传播,防止更多无故民众感染病毒,从而造成整个社会的混乱。不则会对国家或地区的安全稳定造成极大破坏。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必须要严格管控每一个病人或疑似患者。至于对这名女子的处罚,相信相关部门会根据有关规定适当给予处罚。我估计也就是行政处分几天或是口头警告之类的处理,相信不会太重的。

“我又没有新冠病毒,凭什么要隔离。”这是女子一边翻隔离墙,一边喊出的话语。你不能帮助控制疫情,就请不要给疫情防控添乱。

新闻简述:

12月12日,四川成都郫都区一封闭小区,一女子不听防控疫情人员劝,踩着板凳,拉着行李背着包,强行翻越隔离墙,结果刚翻过去就被赶到现场的民警当场控制,并强制带离,该女子已被相关部门带走并接受处理。

从12月7日起,成都郫都区人民医院确诊首例新冠病人,随后检测出家庭中爷爷和孙女确诊,截止到12日,成都全市已进行核酸采样检测两百多万人,其中阳性12人(不含此次首例确诊病例),其余均为阴性。现有的本土病例都为首发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证明成都疫情还只是聚集性发病,暂时没有社区传播的证据。

成都的医务工作者志愿者和成都人民为了抗击疫情,都是竭尽全力,核酸检测者都是通宵作业,小区人民排队核酸检测,而这个女子表现简直就是那一颗老鼠屎,她一定是那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以自我为中心的人。

她认为只要自己没有得新冠,这件事就与她无关,高风险区域就地隔离的措施影响了她的行程,她就要冲出去。她不知道的是和她一样隔离的人们有的放弃了生意,有的放弃了工作,都宁愿遵守隔离措施,而她却致所有人的努力不顾,拉上行李,准备冲出隔离区,既然是高风险隔离区,每个人都有被传染的可能,纵有天大的事情,也应该遵守隔离措施。

后果及出发措施:

她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一般处理结果是警告处理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至10日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她是新冠病毒感染者,则可能被定性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据说现在她被警察就地安排到当地的一旅馆进行单人隔离,很多人以为就这样结束了,我觉得这可能只是疫情期间暂时处置程序,最终结果还得等她隔离期满解除传染风险后才对其进行正式处罚,一切以官方调查为准。

年初全国疫情防控期间,就出过很多类似的案例,那些公然不听从疫情防控人员指挥,甚至谩骂,殴打疫情防控人员的,最后都被法律制裁。

比如今年2月27日,被告人杜某酒后来到一社区防疫卡点,在未戴口罩、未持出入证的情况下,准备强行闯岗。疫情防控人员按规定对杜某进行制止,杜某不仅拒不配合,还动手殴打都某,造成恶劣影响。最终解放区法院依法从严从快审理一起涉疫情案件,被告人杜某被判处拘役6个月。

还有在今年2月15日,被告人刘某某在村庄入口处,因拒不配合登记信息,与防疫工作人员发生口角。刘某某随后对工作人员实施殴打。经鉴定为轻微伤。案发后,被告人刘某某进行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最终刘某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结束语:

春节临近,人口流动性加大,疫情防控风险增加。

为了自己和大家能有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请积极配合防疫工作,该隔离的就隔离,该核酸检测的就一定要去核酸检测。

有些人认为我自己都不怕被感染用不着别人操心的态度,我行我素,放任自流。但是你想过没有,你的所作所为可能让数万人的工作付之东流,也可能让一个几百万的城市处于危险境地。

即使你不能为疫情防控出力,就一定不要为疫情防控添乱。

疫情之下,又是一位彪悍女子,不服从社区管理,无视社会公德,强行翻越了隔离墙。

12月7日,成都郫都区确诊了两例本土感染者。

12月8日,成都郫都区再次确诊了五例本土感染者。

所以,相关小区已经严格实行14天的隔离措施。

12月12日,四川成都,郫都区的一封闭小区,有一女子不听从群众劝阻,还不戴口罩,提着一个行李箱,强行翻越隔离墙。

结果刚刚翻越过去,警方就已经在对面守株待兔,当场被控制,强制被带离。

在“疫情就是命令”面前,不服从社区管理,强制闯关,目前国外的疫情愈演愈烈,我国花了很大的代价才把疫情控制得井然有序。

如果是感染病例一旦外流,将给核酸检测和病例治疗增加额外的成本,这也是不顾及他人的生命健康,不能因为一个人而坏了一锅粥,必须接受法律的惩罚。

强行翻越隔离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个人私自翻越栅栏不仅违法,还是一种对自己和他人不负责的行为。

目前,警方已将该女子重新安置回犀池五街,单独给她在旅馆开了一间房住下,这样的处罚既是警告也是对她的最好隔离

该女子缺少社会公德,法律意识淡薄,只管自己有没有被感染,不管其他人,阻挠值班人员执行公务,这是典型的自私自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样的人,一旦触碰到自己的一点利益,同样也会对其他人不依不饶。

这样的例子,在2020的年初也出现了好多起这样的不协调。

  • 我们小区就有一例,明明知道出入小区需要实名登记,还违反规定,私自翻越警戒区,造成了不良影响,后来进了警局给予了行政处分200元。
  • 在浙江的台州,同样是一小区,疫情期间为了方便管理,只留一个出入口,一对小夫妻想翻墙抄小路回家,被社区志愿者劝阻,然而这对夫妻不仅不听,反而当众殴打他人,并用水泥砖头多次击打社区人员头部,后来被警方抓获。这对夫妻,也为自己的愚蠢行为付出代价,丈夫被判了1年4个月,妻子被判处拘役6个月。
  • 2 月 10 日,沈阳一名大妈在市场买了东西,回家时也是为了抄近路,翻越防护隔离栏,不慎头朝地摔倒,导致昏迷不醒,后来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

这样的悲剧,实在让人心痛,自己的一念之差,和家人生死两隔。

写在最后

在社会困难面前,我们每个人肩上都负有责任,应当和社会共进退,同心协力,共同维护国家的公共卫生安全。

  • 像成都被抓的女子,只能说自作自受,疫情如此严重,设置隔离带的目的,作为成年人都应该明白。

国家费这么大的劲,动用这么多的人力、物力、财力,设关卡,量体温,核酸检测,免费给患者治疗。

作为普通民众,更应该在紧急关头,不给防御防控添乱,不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是每个公民最基本的义务。

最后,疫情面前,人人有责。我们一定要遵守社区的规定,不给国家和政府添乱,希望不要再出现这样的闹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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