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确认之诉如何收诉讼费

法律观点 2025-08-12 2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合同确认之诉如何收诉讼费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债权确认之诉的诉讼费收费标准?
  2. 不动产确认之诉的诉讼费收费标准?

债权确认之诉的诉讼费收费标准?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要想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就必须首先进行债权申报。针对债权申报,企业破产法规定了法定期限。《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的债权,管理人进行审查后,可能会认为申报人的申报依据不足而不予认定。申报人对管理人的不予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此类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应当没有争议。

二、破产债权分类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279项将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分为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和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两类。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案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因此,即使发生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件,因这类案件的诉讼费用仅为象征性的10元。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是,对于债权人没有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的,《企业破产法》没有继续采用《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九条“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放弃债权”的规定,而是规定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仍然可以补充申报。《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债权破产的分类将破产的债权确认纠纷分为职工破产债权的确认纠纷,还有普通的批产债权的确认纠纷,前者属于劳动争议的案件,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申报。

答债权确认之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最高法制定的标准,按争议的金额扣女比例交纳,不满千元每件交五十元,超一千元至五万元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起过五万元至十万元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诉讼收取上交国库,收取诉讼费是一种执法行为,按标准收取。

不动产确认之诉的诉讼费收费标准?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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