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起诉离婚财产如何保护
离婚了前夫被起诉会冻结我账户吗?
既然你和前夫已经离婚了,并且肯定是经过了公证处公证财产分配的,麻叶无论前夫欠款多少,被多少个银行或者单位起诉,都跟你没有任何的牵扯,无论银行或者法院,都没有任何权利对属于你的名下财产进行封存冻结,但是有一点,如果你和前夫,在房子问题上面如果没有买了房子进行分配的话,法院一样可以冻结你们名下的共同财产的,这一点你必须得注意
离婚了,前夫被起诉的话,这就要看前夫起诉的原因了,如果涉及到这个经济往来,特别是涉及到婚前财产,如果有你被分走的份儿的话,也会要求你返还,如果你前夫被起诉与你们的婚前财产无关的话,是不会冻结你的账户的,因为你已经离婚了,也就和对方没有关系了
离婚了前夫被起诉会冻结我的账户吗,这个事情我来给你解答一下你自己心中的疑惑吧,我觉得这个事应该不会冻结你的账户的,你自己和丈夫不是已经离婚了吗,起诉他就是你前夫跟你没有任何关系,如果你们两个人在一起没有离婚那跟你就有关系你
一般不会的,除非对方申请财产保全,否则需要对方胜诉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阶段才会冻结账户。不会!各家银行虽然都有银监会统筹监管,但是财务等等却都是独立存在的,你贷款的银行无理由要求另一家银行划拨你的钱。
当然,如果你的贷款银行起诉到法院,而你败诉,并且拒绝还款的,到时就他们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冻结你的资金,强制还款。
离婚后配偶死亡,其父母是否有权利争夺夫妻共同财产?
期待未来
情透纸背写相思,
爱寄远方你自知;
何时见面诉心事,
牵手漫步看天日。
提问:离婚后配偶死亡,其父母是否有权利争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本是同林鸟
大难临头各自飞
夫妻双方离婚后,通过了国法裁了离婚证书,就不存在夫妻关系,可以称前(男女)友关系,更谈不上配偶,因为他们的婚姻关系以脱离了。
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以分割双方财产,各自只有各人的财产,其对方财产无任何人感去干涉,否则就是触犯离婚后法律保护。
夫妻双方一旦离婚了,通过了法律责任,不问男女,只要一方死亡,对方无权干涉财产继承权。男方死亡后,财产应由儿女继承,父母有权保护保管,孩子们年幼时,父母有权安排为子女的生活费用开支;如果没有子女,财产应交父母处理为老来生活费用开支;实在无父母和儿女者,所有的财产再由至亲人来管理继承;如果前几者人都没有,可以通过离婚的夫妻来管理,如果可以一个至亲人在,妻子都无权干涉。
一般夫妻双方一旦离婚后,所有的财产以分割,何谈还有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配偶(应以另一方或男方、女方称之,而不应该称为配偶)死亡,死亡者父母及其(死者)子女是合法的遗产继承人,而离婚的另一方(活着的)则没有对(已离婚)死者的财产继承权,因此其与死者父母之间不存在“争夺”的概念,如果离婚后双方尚未及时分割婚内“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活着的另一方应配合完成财产的分割……
离婚后就不叫配偶了,应该是前夫或者是前妻都应该是单一的一方。
这个问题我理解的是死亡者的父母这个死亡的父母只能继承自己孩子的财产,死者的配偶已经离婚,不存在财产继承。
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当事人死亡自己的子女继承该人的财产,如果父母健在,其父母也有权继承。
因为死者是离婚的,不存在有配偶,财产继承与前面的另一半无关。
以上是我的理解和解答,不知道是否对您有帮助。
离婚后配偶死亡,其父母是否有权利争夺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混淆了几个概念。第一个两人离婚了就没有夫妻关系了,就不能再叫配偶了。第二个离婚了,就不是夫妻了,也就没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说。离婚时通常会划分好共同财产。
通常在国内,夫妻离婚一般有两种途径,一种途径是协议离婚。办理离婚前夫妻双方会就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孩子的抚养和教育事项达成共识,形成协议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书,从此两人就不再是夫妻了。
第二种途径是起诉离婚,由当事夫妻中的一方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当事夫妻感情是否破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同时也一定会就夫妻财产分割、孩子教育抚养等一并判决。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离婚后就没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说了。
离婚后的对方死亡,他(她)的父母和子女有权继承死者的遗产,他们如何分配遗产与你无关。如果是你在监护孩子,你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要求继承遗产。继承的遗产归你的子女所有。
您好!
准确的说应该是:配偶的父母,对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部分,有法定继承权。
注意,这里的关键词是“法定继承权”。
题主提到“离婚”、“配偶死亡”、“夫妻共同财产”三个关键信息,说明双方离婚之后,部分财产依然属于双方共有。配偶死亡了,属于配偶的那部分成为遗产,发生了继承。
那么,配偶父母到底能不能分得?区分两种情况:
- 如果配偶生前留有合法有效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非其父母。这种情况下,配偶的父母没有继承权。
- 如果配偶生前没有合法有效遗嘱,那么将按照法定继承,其遗产部分由父母、可能还包括子女法定继承。
有两点特别提示一下:
- 以上所讲财产,均指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份额部分,不包括在世前任的自有份额。
- 配偶的父母有法定继承权;相反,配偶的在世前任反而没有法定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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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起诉离婚并申请财产保全,那么保全费和担保费是多少?
1、如果仅保全10000元,保全费120元。 具体是这样计算的: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2、申请财产保全时,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担保的数额与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基本相当。目前也有专门为此类保全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各法院与相对固定的担保公司有合作),只要担保公司向法院出具担保书,就无需申请人提供担保。费用由担保公司收取,各地标准不一。
对方失踪多年,起诉离婚的话,财产、债务和子女问题该如何处理?
就这个问题,你得明确两个事实,法律用语得是精确的,比如宣告失踪,那要看失踪两年还是四年
我们看看民法总则的规定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如果是满四年,那就是宣告死亡,法律规定也是来自民法总则
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如果是失踪满四年以上,那关于离婚就很容易了,民法总则规定
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宣告死亡不需要起诉离婚,等于死了,那就直接进入继承的程序。
但如果是宣告失踪,那还要打一个离婚诉讼,会通过公告程序处理,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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