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离婚男方不抚养孩子犯法吗?
女方无力抚养孩子,男方又不要,法院怎么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中明确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规定了两种抚养费的具体计算方法,分“有固定收入的”和“无固定收入的”两种情况。
然而,上述抚养费的计算方法应受“子女的实际需要”原则的制约,因为未和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所支付抚养费的数额只要满足子女的实际需要即可,如果支付能力有余,可以适当提高抚养标准,这也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但是,所提高的标准不应没有限度。
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收入畸高,另一方在抚养子女时便会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计算方法,按照对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计算抚养费,这样一来抚养费的计算数额可能达到月几十万、上百万元,远远超出子女生活的实际需要。法院在审理抚养费案件时,对上述情况一般不会支持,因为它偏离了抚养费的立法理念。
希望上述回答能帮助你。
男女离婚了,孩子归女方抚养,可男方不给抚养费,不管不问,该怎么办?怎么起诉?
1.对于这种情况,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一般的离婚协议都要约定小孩抚养问题、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承担问题,如果离婚协议约定,小孩由女方抚养,抚养费由双方共同承担,协议离婚后,如果男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2)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离婚,如果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已经判定或者调解由一方支付抚养费,在判决书或者调解生效后,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关于怎么起诉的问题。针对以上第一种情况,持离婚协议及对方身份证复印件直接到被告所在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地起诉。针对第二种情况,持法院生效判决及生效证明直接到作出判决书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即可。
3.综上,以上解答仅供参考,如有疑问可在评论下方评论或者私信头条,关注我,带你了解更多法律常识。
换位思考一下,孩子如果归男方抚养,女方会给抚养费吗?女方会不会也不管不问?两个对婚姻,对孩子不负责任的人,他们做出什么不负责任的举动,我都不会觉得意外!如果婚姻是场悲剧,孩子永远是悲剧的主角,此回答送给那些即将步入婚姻,即将为人父,为人母的男人、女人们,给不了孩子一个原生家庭,那就请你把自己的裤腰带扎紧,就请别随便进入婚姻,更别轻易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
我可怜的亲戚就是:我简单的说,否则一天一夜都说不完。年轻时和丈夫打架被砍一刀,回娘家发现怀孕,在娘家生了大儿子,后畜生丈夫外出打工十年未归,期间重婚和一女人结婚生女儿8岁(那时候婚姻法不严,没联网,重婚没人知道)后回家和老婆和好,连续又生二个孩子,一儿一女共3个孩子,几年后突然领回来一女人一孩子,说是他在外面的老婆孩子,老婆几近崩溃……后想来想去若起诉重婚罪,3个孩子没法抚养,于是男带走2个小的,女留1个大的,结果后妈和亲爸轮流打孩子,6岁的领着4岁的连续离家出走逃进垃圾桶里,被清洁工发现报警,警察几次送回警告,后男怕二个孩子被打死就拿了2000块钱把孩子给亲妈送回,妈看到孩子骨瘦如柴,嚎啕大哭,从此一个人抚养3个孩子,亲戚帮衬就不提了……20年以后3个孩子长大成人,老大,老二也已经结婚,妈妈终生未嫁……禽兽父亲欠二个孩子的十几年抚养费一分不给, 亲戚都劝孩子起诉要回,但是二个孩子都已经麻木,也在农村,很老实,对父亲没有一点感情,不愿意来往,也不愿意起诉,现在那个男人也已经快60岁了,带话回来想回到家乡,小儿子回话,回来吧,刀已经磨好了……小儿子从小心里就埋下了仇恨的种子,现在也不愿意结婚,老大,老二还好点,唉,真实情况比我叙述的悲惨的多,我从头到尾见证了这个女人的悲惨婚姻和经历,3个孩子我们帮衬的长大……现在提起来依然悲愤难平……
这就看你们当初离婚时,对孩子的抚养是如何判决或协商的。
如果当初在法院离的婚,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时,已经确定了孩子的生活费由其父负担,而其父没有按照法律文书确定的数额给付,你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当初法院调解离婚或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时,你按照当时的个人收入状况,能负担得起孩子生活费,加上男方主动放弃了个人财产,你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而主动放弃了对方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经法院或民政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支持了你的请求,现在你仍然是当初离婚时的经济状况,却要求对方负担孩子生活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打官司,一般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如果你离婚后,个人经济状况发生了巨大变化,比如生病失业等原因,已无力独自抚养小孩,此时你可以以小孩的名义起诉对方,要求孩子的父亲负担孩子的部分生活费。诉状中一定要谈清要求对方给付部分抚养费的原因和理由,并附有必要的书面证据,如果没有书面证据证明你现在的经济状况的变化,想靠嘴巴推翻当初的离婚协议,是有一定的难度的。
如果当初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时,协议中明确了孩子抚养费由孩子父亲负担,离婚后孩子父亲不按照协议执行,你可以直接向孩子父亲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依照离婚协议履行其义务,并附交当初离婚协议书。
1.抚养费必须给,谁让孩子是自己亲生的。
2.个人认为,抚养费只应给孩子用,女方及其亲属不可挪用。
3.拿探视权要挟,不切实际的要抚养费的,我也不去看,钱也一分不给,自己给孩子攒着,成人后一起给他
4.本人未离婚,很爱自己的妻儿,劝各位好好生活,互相包容,家和万事兴。
谢谢邀请。
我身边就有这样的例子,解决方案供你参考。我老公的表姐,生了个女儿后离婚,男方一家人重男轻女不要孩子,她带走。十年前法院判决每月300块抚养费,办了离婚证就开始拖,两三个月才给一次,每次给抚养费就哭诉说他多穷多穷,呵,一个有手有脚的大男人每月300块钱拿不出来?说到底就是不想给,因为人家也不在乎这个女儿,根本不想认。第二年男方再婚,后来生了个男孩儿,哦嚯,这下直接联系不上了,换了电话号码,抚养费不给。第三年因为孩子上幼儿园需要用到户口本,我们表姐带着女儿去他家找过他,目的不是要抚养费,而是既然他已经不认自己女儿,那么希望他配合把孩子户口迁出来并改随母姓(他们结婚的时候,我们表姐没有迁户口到他家,但是女儿户口一直跟着他),去的时候就挑了周末去的,算准了他在家,呵呵,到了他家,他和他妻子、儿子直接不出来,他父母就说他出门打工去了没在家,也不让我表姐和女儿进门,僵持一会儿,我表姐带着孩子回来了。后来孩子上小学,每次需要用到孩子户口本相关事情的时候,我们表姐真的是就差没去跪求他了。去年是他们离婚第九年,这九年期间,他支付的抚养费还不足一年的。我们表姐起诉了,法院最终判了他把前面八年多的补起来,以及从起诉开始直到孩子18岁成年,抚养费跟随物价和收入有所增加,并且和前面欠了的八年多一起一次性付清。他父母一哭二闹,总之就是说他家穷的揭不开锅了,没钱,他一开始答应了,后来就赖账,总之各种拖。好吧,我们表姐反正三天两头跑法院,时不时打12345,法院没办法,经常传唤他,要不就直接去他家,时间久了他现任妻子受不了了,最终一次性付清了抚养费,我表姐拿到钱还跟他说最好配合把户口迁出来,姓氏改了,不然三天两头去他家找他,嗯哼,反正他是孩子亲爹,他家左邻右舍都知道,他不怕丢人,我们表姐有什么好怕的,后来他还是乖乖配合去迁了户口和改了姓氏,当然,我们表姐遇到的是个奇葩,他们一家人眼里都只有儿子没有女儿的,根本不想认这个女儿。
大概过程是这样,题主可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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