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单位需承担哪些赔偿
在工伤十级赔偿标准中,用人单位承担需要赔偿的有哪几项了?
工伤十级,总共1W是少了点的
社保局赔偿部分
工伤医疗费、伤残等级鉴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由社保局承担,具体计算方法给各地不一样,但是费用社保局都会让你去领取一个费用单,然后会把钱打到公司账号上,你去公司要同样的钱就可以
单位赔偿 部分
1、住院伙食补助费 一般是50一天(各地情况不一样)
2、误工费 医疗期间的工资(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一般是80一天(各地情况不一样)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0级10个月(赔偿10个月工资 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
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0级10个月(赔偿10个月工资 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
(以上第4和5 是在你不愿意在继续在此公司工作的前提下才有)
十级伤残除了工伤保险之外。用人单位需要赔偿吗?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三十七条规定,工伤十级伤残除了工伤保险之外,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和解除合同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公司买了工伤保险了,用人单位还需要赔偿损失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工伤保险是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如果交了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用人单位不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交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与保险公司各承担哪些工伤赔偿责任?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工伤赔偿金全部是保险公司支付,不存在用人单位和保险公司责任的划分,首先,用人单位每个月都给员工买工伤保险,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小心受伤了,就产生了工伤,这时,用人单位只需要提供材料给保险公司,证明员工确实是工伤就可以了,保险公司认定后,理赔就开始了,用人单位买保险,保险公司出险,这是很正常的程序,如果工伤还需要用人单位出一部分,那用人单位就不会去买保险了,当然,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买工伤保险的话,一旦单位有了工伤,用人单位需要自己全额理赔员工,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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