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监视居住有哪些条件要满足

法律观点 2025-08-18 14
其实适用监视居住有哪些条件要满足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适用监视居住有哪些条件要满足,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适用监视居住有哪些条件要满足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1. 申请监视居住需要担保吗?哪些情形可以申请监视居住?
  2. 异地监视居住有什么条件?

申请监视居住需要担保吗?哪些情形可以申请监视居住?

申请监视居住的主体一般是公安机关, 不需要担保。根据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同时,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共同居住人及其聘请的律师以外的其他人;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时,如果发现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

不需要,只要符合规定就可以申请监视居住。

满足一下条件可以申请: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申请监视居住不需要担保,根据刑诉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抚养人。4, 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异地监视居住有什么条件?

异地监视居住的条件有: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但在司法实践中,监视居住这一强制措施却并未被普遍运用,即便运用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其中主要表现在对犯罪嫌疑人的异地监视居住方面。

异地监视居住应加以规范:

首先应加强对异地监视居住的审批,明确适用范围,并对异地监视居住的所应采用的形式加以明确;其次要限制异地监视居住的时间;再次应明确规定对于因被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而完全丧失人身自由的,被监视居住的天数应在罪犯的刑期中予以扣除,以确实保障被监视居住对象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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