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不给补偿金怎办

法律观点 2025-08-19 6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不给补偿金怎办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2.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要付赔偿金吗?
  3. 离职后,公司谈好的补偿金一个月啦还没给,这种情况要怎么办?
  4. 公司拒绝补缴社保,如果员工与公司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了可以要求公司给经济补偿金吗?

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有法定情形的,可以辞退劳动者,但是需要给予赔偿金。那么,2018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员工损失呢?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要付赔偿金吗?

对于这个问题,要分两部分进行看待,因为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终止是完全不同的性质和概念。

先说劳动合同的解除。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在没有法定过错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是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用人单位应当让劳动者继续履行,如果无故解除,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这里面的经济赔偿金指的是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一般为工作一年给一个月的工资。

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者在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届满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因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不存在解除的问题,而是因为劳动合同到期自动终止。但是对此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因为有终止就会存在是否续签的情况,此时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不与劳动者续签,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而如果用人单位出现上述两种情况,没有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或者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来主张自己的权益。

但是并不是说如果有人单位没有向劳动者支付上述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而需要再向劳动者额外赔付经济赔偿金,这个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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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会理关羊回答此问题。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用人单位在执行《劳动合同法》时未按时足额支付给劳动者工资、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等等用人单位造成违约责任的,劳动者与之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第二种情况是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作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换害责任等等,由劳动者造成违约责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而造成的违约责任,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

如果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是属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造成的违约责任,用人单位则不向劳动者不支付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金。而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造成损失相应的经济赔偿费用。

综上所述,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解除或终的劳动合同,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也不支付赔偿金。

谢谢邀请。

仅供参考!

离职后,公司谈好的补偿金一个月啦还没给,这种情况要怎么办?

第一,去当地劳动部门的监察大队投诉公司,争取让他们给协商解决。

第二,你从公司离职至今已经超过劳动仲裁时效1年,但是有证据证明仲裁时效中断情形的除外:

(1)你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单位主张权利的;

(2)你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的;

(3)公司同意履行义务的。

第三,建议你还是试试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1、《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条 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

(二)一方当事人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的;

(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

公司拒绝补缴社保,如果员工与公司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了可以要求公司给经济补偿金吗?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公司拒绝补交社保,但是如果公司和员工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补偿金待遇吗?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那么就要看是谁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的,如果是单位原因单方面解除你的个人劳动合同的话,那么这个时候是可以享受到经济补偿的。但是如果不是单位单方面原因解除劳动合同,而是由于你个人辞职,解除的这个劳动合同的话,那么这样的话就是享受不到经济补偿的待遇。

但是对于你来说,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所到的工作单位是有责任和义务来补交这个社保待遇的,这个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所以说你一定要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之前或者之后也是可以的,要将你的个人社保完全的按照你的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的一个时间来补交自己的一个社保待遇,那么这样的话才会对你的本人的社保累计缴费年限有一个帮助。

至于说这个经济补偿,如果说确实是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根据你的单位的一个工作时间来确定能够领取多少钱的一个补偿待遇,一般情况下,工作一年可以享受到一个月的,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的一个经济补偿待遇,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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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个要看员工与公司签订接触劳务合同的情况了,因为一般离职的话,都要签订一个叫做“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在我们接触的司法实践中,一般本着良好互惠的方式,都会写明“个人原因提出,单位领导同意”。如果员工在这个情况下离职,再去申请仲裁说是因为单位没有缴社保,所以才导致离职的,需要单位给付经济赔偿金的,一般情况下,是很难得到支持的!所以,这个不能一概而论!

另外,还有一个时间需要注意: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劳动维权的有效期是两年,时间从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因此一般建议用人单位不给职工交纳保险的话,尽快离开用人单位索要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补交社保等等权益,如果拖久了像双倍工资等补偿待遇就失效了。

希望以上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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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要看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上写的是什么了,如果上面写的是公司不用支付你经济补偿等字眼,只要你签字了,那就代表你已经同意了上面的条款,那么你是无法拿到经济补偿金的。

社保问题你可以到公司当地的社保局投诉,由社保部门出面进行一个催缴。

你这种情况可惜了,如果你没有签订协议的话,你完全可以以单位“未足额支付社会保险”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

下次在签订这种协议的时候,真的要谨慎小心,因为很有可能你一签下去,自己的很多应该有的权益就无法保护住了。

这个问题问得好。

1、现象:现实生活中也比较常见,要么是拒缴,要么是少缴。

2、一般人怎么做:大多数员工都选择忍气吞声,我本人之前就遇到过。

3、如果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就社保进行补偿,这是正当权益。

4、如何要求:保留好你在公司的相关证据,比如劳务合同,工资条,足以证明你工作过,并且公司没有给你缴纳社保。公司如果拒绝补偿,你是可以申请仲裁的,到时候公司会损失更大。总之要有礼有节。

希望对你有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不给补偿金怎办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