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行政执法证人员回避规定是什么

法律观点 2025-08-2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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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执法回避的规定?
  2. 关于在执法过程中回避的若干规定?

执法回避的规定?

行政执法回避制度,是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对本案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判而设立的一项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等。回避的情形包括三种:

1、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具有法定情形,必须回避,不参与案件审理的制度。所谓法定情形,是指法律规定禁止审判人员参加对案件审理的情形。回避制度是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理的制度。 回避制度由法定的回避情形,回避的适用范围,申请回避和作出决定的程序等内容组成。

执法回避是指执法者因为某些特定原因放弃或者不参与某次执法行为的行为,其目的是避免因个人利益或者其他不正当因素影响执法公正。以下是执法回避的规定:

1. 公职人员、工作人员应当做到廉洁自律,在履职过程中要坚持公正廉洁原则,不得在执法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个人利益。

2. 在执法行为中,执法人员确实存在自己可能感到的利益冲突、利益纠葛等情况时,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执法回避制度,主动声明或者申请退出执法活动、工作范围等。

3. 在执法中,执法人员发现自己可能存在利益冲突,但是出于个人原因不愿意主动退出的,应当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执法行为。

4. 在执法行为中,如果执法人员发现他人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利益纠葛等情况,应当对对方提出退出要求,若是对方拒绝退出,执法人员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裁决是否退出执法行为等。 

总之,执法回避制度重要的是维护执法的公正、合法,并从根本上杜绝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可能的个人利益等问题。

关于在执法过程中回避的若干规定?

行政处罚法第37条规定: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42条规定: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1条规定: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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