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中多次的认定是怎样的

法律观点 2025-08-23 1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寻衅滋事罪中多次的认定是怎样的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两年内三次以上寻衅滋事如何认定?
  2. 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的多次情节?

两年内三次以上寻衅滋事如何认定?

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明确两年内三次以上寻衅滋事可以被认定为违法行为。
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寻衅滋事是一种轻微违法行为,如果在两年内发生三次及以上,则可以被认定为违法行为。
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外,还有其他一些法律和法规可以用于认定该行为,如《刑法》,但应以《治安管理处罚法》为主要依据。
另外,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情况,则可能会被认定为更严重的罪行,需要进一步追究责任。

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的多次情节?

寻衅滋事罪犯罪情节的认定

1.殴打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情节恶劣:

(1)随意持械殴打他人;

(2)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残忍,造成被害人轻伤等后果的;

(3)随意殴打多人、多次或者以未成年人为殴打对象或者以打人取乐引起公愤的;

(4)随意殴打他人,引起被害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5)多次向他人抛投石块、污物,引起公愤的;

(6)随意殴打他人屡教不改的;

(7)其他恶劣情节。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情节恶劣:

(1)多次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

(2)拦截他人造成一定范围的群众人心不安,影响工作、生活、教学秩序的;

(3)当众辱骂他人并产生恶劣影响的;

(4)使用机动车辆追逐、拦截他人情节严重的;

(5)因追逐、拦截、辱骂他人造成被害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6)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屡教不改的;

(7)其他恶劣情节。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情节严重:

(1)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达1000元左右的;

(2)在城乡市场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扰乱正常经营秩序,引起公愤,造成恶劣影响的;

(3)多次以恐吓,威胁,要挟手段“调解”或者受人雇佣插手民间纠纷,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主动或受他人雇佣,使用暴力或者多次以暴力等手段相威胁讨债的;

(5)多次在营业场所消费,无正当理由拒不付款,情节恶劣的;

(6)多人结伙多次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者多人结伙多次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7)因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致使停工、停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0元左右的;

(8)强拿硬要他人财物,以未成年人或学生为主要侵害对象,情节恶劣的;

(9)强拿硬要他人财物屡教不改的;

(10)其他严重情节。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1)在公共场所横冲直撞,制造事端或故意制造危险信号引起人群惊恐、逃离等或者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

(2)故意制造障碍导致交通严重堵塞的;

(3)多人结伙窜入街、巷、居民住宅区,高速驾驶机动车互相追逐,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制造噪音扰民,造成人心不安、引起公愤的;

(4)因起哄闹事,造成他人伤亡或者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

(5)其他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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