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夫妻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流程

法律观点 2025-08-24 7
大家好,关于我国夫妻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流程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我国夫妻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流程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 大S为什么要向法院诉请离婚?不能和平协议离婚吗?
  2. 不经过法院,夫妻可以办理协议离婚吗?

大S为什么要向法院诉请离婚?不能和平协议离婚吗?

大S向法院提起离婚,有三个目的。

一,两人婚姻存续期间涉及很多共同财产。财产分割不好。离婚之前,两人肯定经过多次商讨,最后互相都不肯妥协让步,没有办法,只能经过法院来裁定最公平。

二,孩子抚养权问题。两人结婚十一年生了一儿一女。两个孩子的户口被落在了弯弯。(看来大S早就留了后手)。

尤其是儿子两人肯定都想争夺儿子抚养权。协商不好,只能由法院来判。(大S家非常缺男孩,好不容易生了一个儿子,肯定想留在自己身边。汪小菲是家里的独生子,也非常需要一个儿子,肯定也希望儿子和自己一起生活。)

三,离婚经过法院审判,这样才能上热搜,被媒体报道,才能增加他们的曝光率和流量。

反正离婚的事早晚是要被公开的,宜早不宜迟。

这样对两人的未来事业发展都有帮助。

从孩子的抚养权到财产等方方面面,都需要分割。既然协商不好,那只能让法院来判了。

想一想,如果能和平了,还要起诉吗?想来有太多的不甘心与委屈。

汪小菲结婚前是个商人现在还是,大s结婚前是艺人,现在是一个母亲,为自己争取合适的权益值得。

再说,如果和平协议离婚,我倒觉得不像是大s的作风。

从最早看2001版台湾的《流星花园》,我就觉得,大S简直就是本色出演。她真不是一眼看上去很好看的,惊艳的感觉,但就是有自己的特色。

她在当演员期间,也是拼尽了全力,唱歌,主持,演电视剧,也是相当拼,对自己特别狠。

大S在减肥时,有一句她自己的经典名言:要么瘦,要么死!

有一句话,能对自己有多狠,就能让这个世界对你多宽容。

大s 自己也曾经说过:女人不对自己狠心,男人就会对女人狠心。

这个敢爱敢恨的女人,还是有她可爱之处的。

只是,还是挺不容易的了,10年了。

看看他们甜蜜撒狗粮的照片,也能知道,那时,他们应该是真有爱的吧。

钱钟书与杨绛的婚姻,看起来就像神话般的存在了。

作为明星,好多离婚的都不肯公开,私下里和平协议离婚,不得已的时候才公开或者被曝光才承认,而他们俩,不肯和平协议离婚,而是起诉离婚。无外乎几个原因

一个要离婚,一个不愿意;

夫妻有一方坚持离婚,另外一方不舍得或者说其他原因不配合。

就房产,财务问题无法达成一致

一个明星一个商人,都不差钱不差房子,经济分割自然很谨慎,都要离婚了,除了给孩子花的,肯定各顾各。

孩子扶养问题谈不妥;

儿女双全,离婚后一个北京一个台湾,孩子归谁扶养?一人一个或者俩都给谁一个,都是问题。都爱孩子的肯定不愿意放手,谈不妥就起诉。

离婚后打算回归娱乐圈搞事业,提升一下曝光率和人气

结婚生子后回归家庭,事业停滞,现在离婚了专心搞事业,借着这事曝光率和知名度进一步提升,有利于继续发展事业。

我记得有一部电影,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里面的一个男的离婚的时候为了公平公正,将屋子里所有的东西都分成了两半,茶几用锯子锯成了两半,空调都也都分割成了两半,微波炉,热水器,桌子,电视机……

而且还是拿着尺子测量的标准,结果起诉离婚的女方委托律师来告诉这个在家分割财产的男的说:“我委托人说财产决定放弃”,然后看了看屋里的所有东西又说:“抱歉,这么晚通知你。”

男的看了看律师估计有点懵,开始扯歪理。这让我看得又好气又好笑,这是两个人的婚姻过到了什么地步,才要如此去分割财产啊。幸好他们两个还没有孩子,如果有孩子是不是也得分成两半啊,所以还是走法律比较稳妥了。

明星和商人的离婚一般都涉及财产的分配问题,走法律程序最为恰当稳妥,据台湾媒体报道,大S名下有6亿元的豪宅,汪小菲名下的“S Hotel”也有3.5亿,还有其他的一些资产问题,以及子女的问题。

这些由法律去裁决,当事人也能轻松一些,少了一些个人的情感因素,反而更容易好聚好散,并且大S说过以后和汪小菲会是好朋友,会一起抚养孩子,而且还说汪小菲也不老,又有潜力,找到更好的女友,会祝福他,可见他们还说和平分手的,没有撕逼,没有难看,挺好。

我大胆猜测,两人可能并不想离婚,尤其是男方,因为男人有时候并不想把自己心里的话说出来,就比如我老婆叫我认错,但是我心里其实是想认,但是我就觉得认错让我心里很不爽,很不舒服[黑线][黑线],记得有一次我本来心情就不好,然后我还是回家做了饭菜,我老婆在玩手机,可能她心情也不是很好,所以我做好饭,让她过来吃,但是她吃了2口就不吃了,还说很难吃,这一下我心里是非常生气的,但是我忍住了,我就问他想吃什么我去给她做,她说什么都不想吃,而且还摔了筷子,我当时就非常生气,我就把桌子上的饭菜盘全部扔到家里的墙上,她也被吓到了,因为我一般不生气的,后来她就自己走开了,我们持续了一周没有说话,后来我才知道她那几天身体不舒服,但是我还是没有去给她道歉,后来还是朋友到家里来慢慢给我们做工作,这才把事平息了,所以我就去钢铁直男型,就是心里认定不回去做的事一定不会去,做了也会很难受,所以通过这个例子,我觉得男方应该是还没有主动去认错,女方才用这种方式去威胁他,毕竟离婚过程还有冷静期嘛。如果预测对了,我是不是一个预测小神棍呢[抠鼻][抠鼻][抠鼻][抠鼻]

徐熙媛(大S)是中国台湾人,汪小菲则是中国大陆人,由于两人所有地法律不同,离婚过程比想象的要复杂。大S今次向台湾法院申请离婚,按流程,两人先要拿到离婚证书,再去办理公证,最后经海基会转海协会到北京生效。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大陆对台湾达成的调解笔录可提出许可执行,但不一定会承认台湾的判决或调解。

而大S选择在中国台湾法院申请离婚,则极有可能是从争夺“子女抚养权”的角度出发的,有新闻说,中国台湾和中国大陆对离婚的判决原则有区别,会影响到子女抚养权。两位女儿希箖儿及希玥平时随大S生活,中国台湾家事法庭倾向“手足不分离”,大S较易得到抚养权,而中国大陆较常判父母一人分一个小孩。财产分配两地亦有分别,台湾倾向分钱不分产,但大陆则是共同财产制,无论财产或债务都要向另一半分担。

所以,大S既有可能就是想争取两个女儿的“子女抚养权”,而选择在中国台湾的法院申请离婚。至于,财产则应该不是重点。

不经过法院,夫妻可以办理协议离婚吗?

不经过法院,夫妻可以办理协议离婚吗?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目前解除夫妻关系有两种途径:

第一种:协议离婚。

如果双方一致同意离婚,而且对于孩子抚养、财产分配等重大问题协商一致,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登记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填好登记表格,写一份离婚协议书两人签字,然后登记机关会发给离婚证书,每人一份。

协议离婚手续简单,速度快,可以说第一次递交材料,过一个月的冷静期还坚持离婚的话,几乎第二趟立等可取。

第二种:诉讼离婚。

如果双方对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就无法用简便的协议离婚来处理,只能到法院诉讼解决。

与协议离婚相比,诉讼离婚就比较麻烦,往往在这样几个问题上,唇枪舌剑,互不相让:

1、是否同意离婚;

2、对方是否有过错;

3、孩子如何抚养;

4、财产如何分配。

这样的话,无论是诉讼双方、代理人、法官,都面临着很大的压力,有的一审之黑了二审,有的驳回后过一段时间再诉讼,有的为了孩子财产反复争夺等等等等。可以说一旦到了法庭,双方往往不再和气、不再谦让,大有鱼死网破之势。只有法官根据双方的证据,认为感情确已破裂,才会判决离婚。

小结:如果双方对离婚设计的问题都没有异议,可以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

答案是可以的。

夫妻之间有结婚的自由,也有离婚的自由,谁都不应该干预。

离婚的一个条件是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经破裂。

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就是去法院打离婚官司,让法院法官进行判决。

协议离婚就是拿着户口本,结婚证,协议离婚文书,照片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这里重点说一下离婚协议书的内容,离婚协议书内容要包含孩子抚养的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问题,夫妻共同债务承担问题。

离婚协议书需要双方签字后才能生效。如果有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内容,可以拿着协议书向法院起诉。当然,如果离婚后,发现还有财产和债务没有写入离婚协议书中,可以再对该财产或债务协商,或者起诉法院重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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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过法院,夫妻是否可以协议离婚,我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帮你分析一下: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

所谓协议离婚,就是不经过法院,直接到婚姻登记部门解除婚姻关系,就是你说的,不经过法院,直接到婚姻登记部门协议离婚。这个方法的具体操作是,先是两个人把婚姻期间的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费用等问题,以书面协议的方式先研究好,然后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解除婚姻关系的手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到婚姻登记部门解除婚姻关系,需要先到这个部门备案,然后拿回制式统一的表格,按照要求和此前的协议填写好,然后两个人签字按印。一个月后,这个就是离婚冷静期,直接拿着这个手续,到婚姻登记部门解除婚姻关系。

至于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是到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择日开庭审理。对离婚来说,调解是必经程序,不想调解的直接开庭审理。从实践看,一审判离的可能性不大,一般会驳回起诉。

你可以选择上诉,但上诉也是以调解为主,根据法律规定,二审是不能判离的,因为我们采取的是二审终审制,如果判离就剥夺了对方的上诉权了。所以,一般会发回重审,或者直接维持原裁定。

还有就是你不上诉,等到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对第二次的起诉,法院一般就会叛离了。

对判离的,还有一个程序,就是到户籍登记部门把婚姻状况修改一下离异,你的婚姻状况就清楚了。

无论如何,能不离还是不要离婚,必经婚姻对每个人来说,不仅是青春,更是责任,把该改正的问题纠正好,力求婚姻圆满!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我还回答了很多法律实务问题,欢迎留言关注,共同讨论提高!@龙哥哥说法

协议离婚本来就不是通过法院来进行的。

协议离婚是指男女双方通过签订离婚协议,对婚后共同财产及孩子抚养权问题进行约定。只要双方能够对这些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在离婚协议上进行签字,就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由民政局发放离婚证,双方即解除了婚姻关系。

你好。可以不通过法院,直接由仲裁机构裁决后直接离婚。目前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通常都是先协议离婚,实在协议不成,万不得巳才会走向到法院起诉离婚这一步,毕竟是一夜夫妻百日恩呀,做不成夫妻还可以做朋友嘛!我国婚姻法笫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矛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己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感情确巳破裂,调解无效,应准矛离婚。根据我国最新的《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下,调解无效的,应准矛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丶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五)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希望能帮上你,请釆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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