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没有财产如何执行夫妻共有债务?

法律观点 2025-08-24 7
大家好,关于对方没有财产如何执行夫妻共有债务?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对方没有财产如何执行夫妻共有债务?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 夫妻没有其他共同财产和债务,只有二套没有房产证的集资房,离婚该怎样分割?
  2. 夫妻一方借的债务不还,另一方不承认或未签字的,被法院起诉共同财产如何执行?

夫妻没有其他共同财产和债务,只有二套没有房产证的集资房,离婚该怎样分割?

谢谢邀请,楼主在提问中,已经肯定夫妻双方没有其它的共同财产和债务,只有两套没有房产证的集资房,离婚时应该怎样分割,只要是在婚姻期间内的共同财产,依法都会以平等的方式进行分割的。

这种集资房,无论是小单位为了解决员工的住房问题,还是在农村集体的土地上集资建的房屋,由于没有得到房管部门和土地使用部门的批准,没有房产证,可以把它看成是小产权房。集资人只有使用权,而没有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能不能办下来产权证还两说的。

双方要是走协商的道路离婚的话,如果两套集资房的户型大小一致,在离婚的协议条款上就注明每人使用一套住房,凭离婚的协议,另一方可以更改集资房集资人的名字。

如果说两套集资房的户型大小不一样,双方也可以协议,一方补足另一方超出面积部分的一半资金就行了,起诉到法院离婚也是这么判的,最好在离婚的协议条款上签订死对集资房的权利,以后集资房能否办理房产证,就彻底撇清了与对方的纠缠不清了。

没有房产证,说明这两套房子没有产权,你和他只有居住权,或者你们的房子是集体土地上的所谓小产权房。也可能是非法集资房子,不管是哪一种,没有产权证,也就没法按有产权的房子那样去分割产权。基于这点,你们只能按着这个房子的收据(集资款上)写的谁的名字,房子就归谁。即使打官司,法院也不会支持哪一方,因为房子本身就是违法的,除非,你能把房子的产权办下来。

如果是协议离婚,无论有无小孩,都以一人分得一套集资住房为宜。

如果诉讼离婚,法院支持离婚,法院同时会支持一人‘’占有使用‘’一套集资房的离婚财产分割模式。

如果集资房的所有权最终归离婚一方的单位所有(即该房屋以后也只有使用权),则宜由一方享有两套房的使用权,再由拥有房屋使用权的一方补偿‘’已缴付集资款‘’的一半给对方。

夫妻一方借的债务不还,另一方不承认或未签字的,被法院起诉共同财产如何执行?

这个主要是涉及夫妻个人债务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的问题。

1、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所以对于夫妻个人债务,法院应在夫妻共有财产范围内对所享有财产份额进行处分,但不得损害配偶一方的财产份额。

2、能否先析产再执行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如果按照该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允许财产共有人先进行析产后执行。

但是最高院在最近的判例中不支持夫妻先析产后执行,最高法院认为,执行并不绝对代表会损害案外共有人的利益,对于夫妻共有财产而言因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不分份额的共有关系,该种共有状态体现在夫妻共同财产整体上,而非某一个或某一部分财产。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所以,对请求先析产再执行的理由不能成立。

2018年1月底,法律进行了修改,夫妻债务问题共债共签的时代来临了,也就是说,夫妻一方借的债务,另一方没有签字,那这个债务就要签字的一方来偿还,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该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同时也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范畴,那么该债务就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只能是谁借的谁去还了。 当然如果夫妻双方签字了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的情况下,还是要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里表明只要借款是夫妻双方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表示共同承担的债务即使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范畴还是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 对于家庭来说,不用再担心一方在外乱借债而给自己活家庭造成不必要的负担了。在日常案件处理中有不少离婚家庭是因为一方借债进行赌博、甚至举债借款带非夫妻关系的人潜逃国外,而让留在国内的家庭承担不必要的债务。这种情况就可以得到法律支持了。

关于对方没有财产如何执行夫妻共有债务?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