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完后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成功,三年未能执行,现单位准备破产,下一步怎么办?
劳动者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用人单位账户没钱,但是有厂房、车辆、货物、原材料等物资也是可以变现执行的。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2、执行费,对方承担(个别地区要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你);3、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你需要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他财产的信息,以供法院执行人员去尽快执行;4、需要你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有样本,到那抄写一份即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 ------------- 如果我回答对你有帮助,请关注我一下。或有其他问题也可以关注我,给我发私信
你对单位的债权属于劳动债权,本来劳动债权无需向管理人申报,但稳妥起见,你也可提供仲裁裁决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文件给管理人,要求申报劳动债权。另外,你可关注债权人会议的召开,争取作为职工代表参加债权人会议,了解破产进展情况。
至于你说的单位的财产已经抵押给了银行,那么这些财产在变现后是先清偿银行的抵押债权的,清偿完毕有剩余,则剩余的部分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还有剩余则优先清偿你的劳动债权。
单位进入破产程序了,工资怎么发?
题主的工资,未支付部分,已经在2016年通过劳动仲裁了,那手里应该有劳动仲裁文书。题主也说到,现在单位破产有破产管理人,且管理人确实有“资产管理”,那就是单位有人管,工资有地方要,所以拿回工资只是时间问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这里的工资虽然不是最优先支付的!但相比普通债权,已经是第一顺位!破产要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比如管理人的管理费。。。如题主所说,单位还有很多固定资产且有收租收入,扣除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如果仍有部分剩余的,那题主就能拿到工资,这个工资可能是全额,也有可能是部分。
既然有管理人,题主可以拿着仲裁文书去管理人处登记或“申报”,要求管理人按照仲裁文书确定的数额支付。
工资其实是不需要“申报债权”的,但员工要积极与破产管理人取得联系和沟通。
《企业破产法》第48条:“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可以看出工资不属于普通债权,所以劳动债权的申报不受债权申报期限限制的影响。员工对管理人公示的“清单”有异议的,可以诉讼。
回到题主的最终处理上就是,题主可以直接去找管理人。管理人和员工对职工债权或者对债权数额有异议,不能协商一致的;或如果管理人拒绝支付的,可以拿劳动仲裁裁决文书去申请法院执行仲裁文书,也可以诉讼解决。
劳动仲裁判决书判决出来了,但是公司不执行怎么办?
如果公司不执行劳动仲裁判决书,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他们介入调解并强制执行判决。
其次,您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判决。同时,您还可以通过媒体曝光公司的不当行为,增加舆论压力。
最后,您还可以寻求工会或其他相关组织的支持,共同争取您的权益。请记住,坚持维权是保护自己权益的重要方式,但具体操作还需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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