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夫妻离婚房子可以给孩子吗

法律观点 2025-08-27 1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我国夫妻离婚房子可以给孩子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送给孩子,孩子成年之后可否要求过户?
  2. 夫妻离婚后房子给儿子算是赠予吗?
  3. 按揭房产还没还完贷款夫妻就协议离婚,想把房子给小孩,产权证怎么办理?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送给孩子,孩子成年之后可否要求过户?

只就目前步骤来说赠与方式税费最少,如果孩子将来至少持有该房产5年以上的话可以按赠与,如果孩子可能5年内转让房产的话建议走买卖。一般房产转给未成年人的话,在他成年之前是不能交易的。具体计算方式啰嗦,我就懒得写了,你可以随便找个房产中介帮你算算。

原则上是无权出售该房屋的。

房屋房产证是夫妻双方一方名下,在离婚后将房屋归属于子女,但是未办理过后手续的,夫妻一方原则上是无权出售该房屋的。

夫妻之间依据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该离婚协议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房屋应该归属于子女。

房屋虽然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但是如果已经将房屋交付给了子女,那么子女就享有房屋的所有权。

单方出售的话买方如果不知情,并且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属于善意取得,子女无权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只能找出售的一方要求赔偿。

扩展资料:

离婚协议中将房产赠与子女的行为能否撤销:

离婚协议约定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与子女的情况较多,其中将房产赠与子女的情形占绝大多数。因离婚协议的约定与房屋过户登记通常具有一定的间隔时间,在签订离婚协议将房产赠与子女的约定达成后,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离婚后,任何一方是否享有撤销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双方应当履行离婚协议的约定,任何一方不得行使撤销权。

离婚协议中将房产赠与子女条款的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规定,离婚协议一方在离婚后一年内发现另一方在订立财产分割条款时存在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思情形的,可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撤销。

可以的。如果要想保证赠与的约定在离 婚后能够得到实际履行,最好将相关约定加以公证。从法律上来讲,属于赠与合同纠纷,但其中又涉及离 婚后财产纠纷的内容。 当然,只有先解决有关赠与方面的法律问题,该房产问题才能最终得到解决。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在实际协议离婚的案例里,有相当一部分父母在离婚协议里约定把某些离婚财产赠与给子女。

对于这类发生在离婚案件里的赠与行为,需要按照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除少数情形外,作为赠与人在赠与合同实际履行完毕前是享有任意撤销权的。

因此,如果要想保证赠与的约定在离婚后能够得到实际履行,最好将相关约定加以公证。

夫妻离婚后房子给儿子算是赠予吗?

夫妻离婚时,把房子给儿子,属于父母亲对儿子的赠予。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予手续办完后,赠予人不能撤销赠与。如果想要把房子要回去,必须得到受赠人的赠予后才能转移所有权。如果受赠人不同意,赠与人是要不回去的。所以,这种赠予一定要郑重,离婚时,对属于自己的财产不能意气用事。下面是赠予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按揭房产还没还完贷款夫妻就协议离婚,想把房子给小孩,产权证怎么办理?

小孩子没有成年的话是不可以单独一个人上产证的,这种情况可以先明确协议,然后再办理公证,这套房产就是赠送给小孩子了,这个时候对于这个房产的处置权就是小孩子,夫妻没有权利处分这套房产了。

因为这个房子有按揭贷款必须要还清之后银行才给给抵押证的,否则办理不了产权变更手续,也就是说没有办法把产权证变成小孩子一个人的名字,如果是未成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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