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搜取证据资格的法律规定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公安机关搜取证据资格的法律规定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详细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警察抓人需要什么?
警察抓人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是逮捕的证据条件、事实条件和前提条件。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逮捕的量刑条件、罪责条件或者称之为法律条件。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已结案的案子发现新证据重新判罚的条件都有什么?
申请法院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检察院抗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刑事诉讼法中如果有新证据可以参照民诉,新证据如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后依法宣判被告人无罪罪轻。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了解更多关于公安机关搜取证据资格的法律规定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