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如何避免与业主纠纷

法律观点 2025-08-3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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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何更好解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矛盾?
  2. 当前城市小区中业主与物业的予盾愈发不可调和,你以为应怎样化解不断增加的种种纠纷?

如何更好解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矛盾?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约矛盾化解

1,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和物业公司各自都要依法依规,按各自的职责切实摆正自己的位置。

2,业主委员会在处理各项事务中必须做到公平、公证、公开透明,大公无私,依法依规按业主委员会工作职责给合小区实际认真履职,做好监督、管理、协调,管好小区全体业主这个家。

3,物业公司应转变观念,明确自已的工作属性。从领导到员工必须明白自己的职责是服务小区,为全体业主这个家服好务,而不是视自己高高在上,一副管理者的模样目中无人。

物业经理要明白在小区服务是与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签定了服务合同,应按合同约定认真履职,做好小区各项服务;与业主委员会和业主搞好协调,协商,不要相互对抗;规范管理好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停车,消防及各种设备保养维修及道路维修确保小区安全,优美,舒适。不要以侵占全体业主公共区,公共配套设施等收益和向业主重复收费迖到整钱为目的。

4,物业公司在小区必须明白业主是主人,自己是服务者,不是领导者。

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真正都这样认真履职,业主与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的矛盾就自然化解了。

当前城市小区中业主与物业的予盾愈发不可调和,你以为应怎样化解不断增加的种种纠纷?

提问者所在的坐标估计是四或五线城市吧?

天津实行物业管理服务20多年了,业主和物企矛盾几乎没有,虽然有欠费业主,但这部分业主内心很清楚,自己是老赖。到了法院也就交费了,不去法院总存在侥幸心理,盼着物企不诉讼。

天津出现这种物企和业主关系相对比较融洽的现象,多种原因。一,物企发展了二十多年,自身成熟完善了。二,政府职能部门的正确引导和宣传加之对物企监督力度很大。三,天津相对受教育程度较高,业主维权前先学相关物业法规、先看本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然后再找物企不足,而不是胡闹。四,物企与开发剥离,物企独立核算再加上物企资质取消,代之的是评星级,服务不好的企业星级低,造成许多小区原物业走了想继续引进新物企,由于预算亏损或业主整体素质较低,是平均素质啊!没人投标的现象屡见不鲜。也给了业主一个充分反思的时间。五,多年的物业服务业主有了花钱买服务的正确意识。六,天津本地有户口的人已达一千五百万,这样一个大城市,业主自治至今无成功先例,均半途而废,大家都明白了,要么小区引进物企,要么小区不要物业服务,自治行不通。

其实这就是一个很多人都头疼的问题。首先,现在很多新开楼盘的物业都是开发商自己的物业,所以在这一层级上就决定了物业的地位,出现了问题让找开发商,没问题就收钱,并且由于地位问题所以没有办法处理这个问题。而住户的不集中,不出头的问题也有所体现,业主委员会很多情况是名存实亡的,另外由于法律关于相关内容的界限很模糊,很多业主也未学过。因此,要解决的途径

首先是要加大业主权益维护的宣传。

其次,有专业监管机构角度物业公司。

最后,业主的要求需要合理诉求。

希望有所帮助

谁说的不可调和?你来我们这里看看学习学习,怎么就不可调和啦?首先业主要能分清哪些事是物管的事?哪些事是开发商的事?哪些事是业主自己的事?哪些事是周边环境的事?哪些事又是政府部门的事?还有哪些事是大家共同的事?哪些又是业主之间的事?物管仅仅是小区事务的很小一部分。更多经验和交流,请关注“锐眼说小区”。

这种判断明显的夸大了事实。

城市小区业主与物业企业矛盾并非不可调和,仅仅是多发和常见而已。远远没有到了夸张的不可调和的地步。再者,小区与物业企业之间的矛盾,也仅仅是表象,是临床表现,很多的症状的病根未必在双方,实践上很多的管控措施都是皇上有病、太监吃药,表现上就是出台了一些列的措施办法,只是把问题搞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模糊而没有减轻和降低病痛。

化解目前小区的纠纷,仅仅就物业管理事务而言,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按照法律规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小区业主组织应建尽建。这目前是一个十分关键的工作,但政府普遍的没有足够的重视,也有一些省份和地区已经先行一步的进行,2018春节前后陕西西安、河南郑州等地都有不小的进展,前几年的湖北武汉,这些地方的小区事务会通过业主自治开展逐步显现出效果。

2、在业主组织建立后,尽快实现业主组织账户的开设,把物业费归集到业主大会名下。通过解决物业费的名分问题,理顺小区内业主与业主大会的权利义务关系,把物业费通过预算、拆解、摊分等工作,让业主严肃对待物业费,让业主组织掌握小区财产权,建立物业费与业主共同责任义务的有效链接。

3、通过业主共同决定,聘请物业公司,签订符合客户期待的物业服务合同,解决好业主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管理权的行使和表达,通过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甲乙方关系的理顺,用市场化、经济化的手段塑造交流畅通、沟通简便、协调有力、监督有效、掌控自如的合同关系。

4、正确区分业主内部业主与业主、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业主与业主大会的利益诉求冲突和业主外部例如业主与开发商、业主与政府、业主与物业公司等等关系张力的不同,采取有效的隔离和处置措施,防止性质不同的冲突和矛盾交叉缠绕,采取更为快速有效的处置方式加以消解。

5、政府应调研并熟悉目前小区内普遍和共性问题,制定具有一定强制力的规范和制度文本,如小区的管理规约、议事规则、财务制度、采购制度、档案制度、交接制度、换届制度、会议制度等等,培养和塑造小区业主共同体生活的能力和勇气,以期获得基于业主自治的社区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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