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几天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通知吗?
根据我的工作经验,给你肯定的回答:
第一,普通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样方便用人单位做好准备,也方便你的交接工作,方便用人单位为你做解除。
第二,有以下情形的,劳动者可以不必提前30天通知即可离职:一,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二:用人单位不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卫生保障的;三,用人单位以威胁、暴力强迫劳动者进行劳动的。这三种情形下,劳动者随时可以离职,不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最后我想说,劳动者必须懂一些劳动合同法,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自己离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也没有权利领取失业金。如果被单位无过错开除解雇,可以要求单位赔偿经济补偿金,领取失业金。
我是陆陆,曾经在社保局劳动关系科工作,有关于劳动合同问题,欢迎向我咨询。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本人”对吗?
不对。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本条规定内容不须提前30天通知。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一条,要求劳动者必须提前三十天向单位提交书面通知,告知单位自己要辞职,已经是法律对于劳动者离职的最低要求。
不建议劳动者违反此规定。 针对辞职的请求,单位有几种反应:
(一)同意辞职,做满三十天后办理离职; 如果你希望提前就走,你可以向单位提出这一请求,如果被拒绝,强行离开,单位有权利在满三十天后再履行离职手续义务。什么是离职手续义务呢?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换句话说,如果你强行离职,单位可以延迟办理离职手续。单位有权利扣钱吗?其实没有,单位照样必须发放你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但是,你的离职对于单位造成损失的话,用人单位有权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你索取赔偿金。
(二)同意辞职,可以不做满三十天; 这种情况,正中你下怀。
你自己也希望不做满三十天就离职。
如果双方都有此意, 建议你与单位签署一份协议,约定离职日期,这样对你来说更有保障。
(三)同意辞职,但要做满超过三十天; 单位希望你三十天之后再离职,显然与你的目的相左。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没有权利要求你继续工作超过三十天。但是没有单位的同意,你也没有权利擅自缩减工作不足三十天。
此时,你可以参考第一种反应的结果处理。
(四)不同意辞职。 始终强调,《劳动合同法》赋予辞职员工的义务是,通知用人单位,而不是向用人单位申请。
因此,用人单位其实没有权利拒绝你的辞退通知。不同意辞职的做法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你只要能证明自己履行了通知义务,三十天后就可以合法离职。
因此,遇见不同意离职的时候,并不用太担心,自行三十天后离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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