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多次中止是否合法

法律观点 2025-09-08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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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什么是劳动仲裁诉讼时效中止?
  2. 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单位是否有权终止?
  3. 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的含义是什么?

什么是劳动仲裁诉讼时效中止?

仲裁时效中止,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仲裁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又称为时效的暂停。

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止,从中止的原因消灭之次日起,申请仲裁期间连续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二条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止,从中止的原因消灭之次日起,申请仲裁期间连续计算。

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单位是否有权终止?

用人单位可以在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后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这是合法的,而且也很常见。我来说一下原因吧: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劳动合同后,在第三此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就要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了,对于很多企业来说,这是一个风险较大的动作,因为从企业的角度来看,一旦签订了无固定器劳动合同后,员工可能会自认为拿到了铁饭碗,所以工作不会像以前那么用心,而且容易出现消极怠工却不易处理的情况,但是这只是原因之一,不是全部。

一般来说大部分企业选择是三年一签劳动合同,而薪资是一年一涨,在两份合同到期时,一名普通的文员也已经涨过了5~6次薪,原本5K月薪的员工很有可能在这个时候已经月薪达到了7K甚至8K,而公司的用人成本大约是人员薪资的1.5倍,也就是说从7.5K的用人成本增长到了惊人的12K,而这个时候虽然员工对工作本身已经得心应手,但是同样也会在工作态度上有所懈怠,那么续签第三份合同的之后,面对逐年增长的用人成本与基本不变的人工产出,导致企业投入所获得的回报比率在逐年下降,以企业的角度来说,这事是非常不可行的,所以企业很少会在正常的情况下愿意长期用人。

当然还有一种非正常情况,企业愿意长期用人,比如公司每年小幅度提升工资,甚至不提升工资,比如我7年前的公司从我入职到5年后离职,我的工资仅增长了1000元,那么公司当然愿意用我,但是很遗憾的是作为员工的我,必然不愿意继续做一个低廉用工,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会选择离职,而企业也明白为什么。原因说完了,咱们再回到正题,你问这个问题是为了什么?

续签的劳动合同到期了,你希望可以续签第三份劳动合同,而企业不愿意,那么就证明从你公司的角度看,你已经不值得企业按照现有的待遇继续雇佣你,所以你不要想从法律角度去强制让公司跟你签订合同,不过不是没有好处,你可以拿到一笔费用不低的补偿,因为企业不同意续签合同的话,按照法律来执行,是需要给你一份(N x 月薪)的经济补偿金,N为你的工作年限,相当于你工作了6年,会拿到6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请记得为了拿到此补偿,一定不要主动提离职哈,你要是主动离职的话,这份钱就不存在啦~~~~

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的含义是什么?

(一)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

诉讼时效中止,又称诉讼时效期间不完成,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待阻碍时效期间进行的法定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在于使怠于行使权利者承担不利后果。但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并非出于怠惰,而是因为不得已的事由时,使权利人承担与怠于行使权利者同样的不利后果,未免失之不公。因此时效立法中有中止制度之设,以求平衡。

(二)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

诉讼时效期间中断,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经经过的时效统归无效,待时效期间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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